第2部分(第4/4 頁)
年後才回到國內,兩人終成眷屬。姜後來成了著名學者,其夫人則溫柔閒靜。
朱自清25歲時,寫了名篇《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當中一段文字涉及對妓女的看法:“一、在通俗的意義上,接近妓者總算一種不正當的行為;二、妓是一種不健全的職業,我們對於她們,應有哀矜勿喜之心,不應賞玩地去聽她們的歌。”
1940年,戴望舒之妻穆麗娟決定和他離婚。戴望舒因此向她發出《絕命書》,說:“從我們有理由必須結婚的那一天起,我就預見這個婚姻會給我們帶來沒完的煩惱。但是我一直在想,或許你將來會愛我的。現在幻想毀滅了,我選擇了死……”但戴望舒終於沒有死成。
學者謝國楨二十多歲時遊杭州,在西湖附近的葛嶺閒逛時,遇見兩個老者,其一姓李,據說懂得相術,謝便請他給自己看看。李說:“謝先生相貌很好,將來一定有二十年的好運,可是有一樁,如果是不怎樣……那就更好了。”謝馬上問:“怎麼樣?”李吞吞吐吐地說:“要是到三十五六歲的時候,不被娘兒們引誘,那就更好了。”謝說:“我又不嫖姑娘,那又怕什麼?”李正色道:“花錢取樂,不損人格,那又怕什麼!只怕是不花錢的女人呀!”十多年後,謝已四十朝外,自嘲道:“深盼有一天機會來臨,可是一直到民國三十二年尚未遇見一回事,真是書生老矣,機會不來。”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北京女學生的擇偶標準被編成一句順口溜:“北大老,師大窮,清華、燕京可通融。”
劉海粟這樣描述自己的第二個妻子:“當時,成家和較之一般的女孩子,是很美的,她的容顏、體型、風度、神韻皆美。”抗戰時,先是劉海粟沒有留下足夠的生活費便拋下妻兒去了南洋,後來成家和又拋下兒女,帶著劉海粟的藏畫和作品與人私奔。
畫家葉淺予的第一次婚姻並不幸福,女方羅彩雲不識字,兩人情趣上的距離可想而知。葉那段時間經常借酒澆愁,遂有女畫家梁白波的第三者插足。葉梁的私情後被羅發現,據葉後來回憶,羅彩雲“有如緝私巡警一般,隨時追蹤襲擊我們,記得1936年她‘襲擊’了兩次。一次在上海某處亭子間,由女兒的奶媽偵察追蹤,把我們抓獲。羅彩雲儼然以太太自居,把白波當成姨太太來羞辱,我當時驚慌得不知所措。另一次在南京,羅彩雲把她的父親也搬了來,當面逼我‘定個名分’。我被牽著鼻子送他們父女回上海,還由律師作證,寫下了保證書。”解放後,葉和羅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文革”中羅仍受葉的牽連而遭罪,後服安眠藥離世,死前,她對女兒說:“你們葉家害得我好苦!”
葉挺向李秀文求婚時,李家家底殷實,李父提出成婚的兩個條件:一、葉須當上團長;二、女兒出嫁時,他把家產全部賣掉,給女兒當嫁妝,但女兒女婿須負責給他們養老。後來葉家用這筆錢在澳門買了一幢房子,又租了一幢房子,並保障了一家人的日常開銷。
胡絜青回憶說:1930年的寒假,老舍回到北京。“羅莘田請我和老舍在家裡吃了一頓飯,接著,白滌洲先生和董魯安先生也單請我和他去吃飯。這幾頓飯當然都是主人有意安排的,我和他這兩個客人心裡也明白。吃過這幾頓飯,他給我寫了第一封信。他說:咱們不能老靠吃人家的飯來見面,你我都有筆,咱們在信上把心裡的話都說出來吧。他先說了心裡的話。回到濟南以後,他每天起碼給我一封信,有時兩三封信。”
梁思成說:“我爹(梁啟超)把家庭的財政大權給了第一夫人,把愛情給了第二夫人。”
學者張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