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第1/4 頁)
第511章 最高院,最高立法干涉指導!
事實和李雪珍預料的差不多,關於張洪濤被開除公職的複議申請。
很快就有了相關的回覆。
目前相關的複議申請是,被拒絕了恢復公職。
這和李雪珍所預料的情況相差不大。
白君律師事務所內。
蘇白看著回覆的正式檔案,沒有說話。
而李雪珍則是一臉的笑容,回覆的正式檔案是由立法代表進行了回覆。
有了正式的代表檔案,並且有了正式的部門。
那麼就有理由進行提出異議了。
換句話說,這麼一來他們就有機會了。
正式檔案具體的回覆內容——
“在某某法院,某某案件,某某案件案號中。”
“由於張洪濤,在案件當中沒有依照省內管理賠償法,進行判罰,而是依照其他法律對被告進行莫須有的判賠金額。”
“傾向性明顯。”
“雖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沒有形成犯罪,但是嚴重的違反了,審判應有的公平公正,涉及到了嚴重的瀆職傾向。”
“基於這種情況,對於張洪濤予以開除處理。”
檔案寫的非常的正式,並且涵蓋有部門的公章。
李雪珍拿著正式檔案,放在桌面上,扭頭看向蘇白。
“蘇律師。”
“現在關於張洪濤被開除的正式檔案已經下來了,而且是正式的蓋章檔案,上面清晰的表明了原因,和下達的部門是由立法代表進行下達的。”
“立法代表對於法院還有檢察部門都有著監督的權利。”
“雖然有著監督的權利,可是張洪濤是屬於個案,立法代表對其進行監督並且要求其開除,這應該也是不合法規的吧?”
蘇白點了點頭:“這屬於合法規和不合法規模稜兩可之間吧。”
“不過有了這麼一個正式的檔案…那麼這個案子,就很好解決了。”
先前一直因為沒有正式的檔案,一直在走程式。
所以就導致了出現一種情況,那就是沒有正式的檔案,無論是向行政部門提交複議,還是想要去討個說法,都沒有任何的證據。
有了正式的檔案,等於說先前沒有將張洪濤開除公職這件事情落地,現在就算是落地了。
但是這一個正式檔案…也代表著一定的漏洞。
具體是什麼漏洞,那就要看這個正式檔案中所蘊含的情況。
只以這麼一個傾向性,能否對於一名公職人員進行開除,能否判定一名公職人員的瀆職。
這一點是需要討論的。
而他們完全可以以這個正式檔案中的內容,向相關的立法代表和有關的部門討要一個說法。
至於怎麼討要說法…
方式蘇白已經想好了。
根據正式檔案下達的內容,和所涉及到的相關部門,這個案子可以說,如果想在省內進行申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只能夠從另外一方面想辦法,也就是從更上級想辦法。
既然正式命名檔案中,省立法認為與省管理法有著一定的衝突,來判定張洪濤有一定的傾向性。
那麼就朝更上級單位,也就是向最高院,向最高代表,來表明這個案子中有著什麼樣的問題。
請最高院和最高代表,來對這個案子進行一定的判定。
在這個過程當中,最關鍵的是如何去向最高院,還有最高代表,遞交案件的相關資訊。
在以往的案子中,蘇白都是藉助輿論來去讓最高院和最高代表來關注這個案子。
可是目前的這個案子有著巨大的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