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神仙,一致對外(第2/3 頁)
“等會兒!等會兒!”姜芷夏一指洞門口,“你要那麼有理,先去給他解釋解釋。”
門外響起鑼聲,有人高喊:“知縣大人到。”
兩排衙役兵丁開路,知縣老爺帶著身後一干平民百姓走了進來,任遠山也在其中。他接到姜芷夏的訊息就去報官,然後馬不停蹄地往這兒趕。要不是她讓一隻雞去送信早都到了,光捉那隻雞就浪費不少時間。
“本官接到百姓報案,說有人假借賭博之名,使用妖法禍害百姓。”
“沒錯,大人!”姜芷夏指認月厭,“他就是賭坊老闆,抓他!”
“給他銬上,帶走。”知縣大人才不管月厭長得奇不奇怪,總歸他要給任遠山一個交代,不然他們縣今年的稅收怎麼辦。
“慢著!”月厭阻止上前來的衙役,有些慌神“你們可有證據?”
如果是百姓告他,那就坐實了他們魔界侵害凡間。證據確鑿之下,按照當年的仙魔條約,他就要被謝澤之帶上斬妖臺斬首。
任遠山把自己的兒子從人群中帶出來,“小兒在這賭坊幾日便成了如此六親不認的模樣,你還敢說你們沒有用妖法害人。”
任少爺認識月厭,立刻衝他打招呼,“月老闆,你救救我,不是你說你有小道訊息,讓我買那隻犼輸的嗎?我錢都準備好了,你給我爹好好解釋解釋。還有我娘,她身上的貓鬼不也是你給我的,讓我藉著買藥的名義問她要錢……”
“月厭長老,你作何解釋?”謝澤之好整以暇地看著他。
月厭依舊嘴硬,“什麼貓鬼我不知道。我只是開賭坊,怎麼開賭坊也犯法嗎?”
知縣大人冷哼一聲,“光是開賭坊當然無事,但你為何偷盜村民家裡的牲畜?”
“我何時偷盜牲畜了!?”月厭覺得腦子有點亂。
知縣大人懶得跟他掰扯,指揮身後的捕快去賭坊裡搜。半晌,捕快們從地下牽出三頭牛,十隻雞,八隻鵝還有五、六條狗以及一窩兔子。捕快說這些牲畜都是從賭坊下面的籠中發現的。
“哎呀我的牛啊……”
“我的雞!”
“小黃!”
知縣大人身後的村民們跑上前來“認親”。
“你還有何話說!”知縣大人斥責道。
“這不是我們這裡的東西,我們賭坊才不會用這些牲畜鬥獸……”
“哦喲喲。”姜芷夏站在謝澤之身邊說風涼話,“不用這些鬥獸用什麼?總不會是我師姐帶!來!的神獸吧?”
事到如今,不如承認他們抓來神獸進行鬥獸,總比跟人沾染上關係強。
“沒錯!”月厭說:“我們只是捕捉神獸,沒有用這些普通的牲畜。”
姜芷夏學著他剛才的樣子,“證據呢?你說是就是,一面之詞別人說信不得,你說就行?”
“證、證據……”月厭一指任少爺,“他剛才說我讓他買犼贏。犼總不可能是這些畜生……”
人群中一個老農抱著自家的大白鵝說:“我們家的鵝就叫犼。”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他殘害百姓是事實。真君大人抓他!”姜芷夏話音剛落,謝澤之就用捆仙繩牢牢綁住月厭。
“你……你們……”
月厭就算再蠢這會兒也反應過來了。姜芷夏根本沒打算從賭坊找證據,她和這些凡人“沆瀣一氣”創造“新的證據”。虧他還想了各種辦法不留下把柄,誰知道人家壓根沒理他這茬。
“謝澤之!你們神仙蠻不講理,挖坑害人。我們魔君不會放過你的!”月厭妄圖掙脫未果,只能破口大罵:“卑鄙小人,你們這對狗男女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你罵他就算了,罵我幹什麼?”姜芷夏震驚。
“什麼叫罵我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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