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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對著肖凌霄喊:“忠犬!你是天才,你是天才!演戲的天才!”
“……!!!”導演們的評價一次比一次更厲害,眼看就要歌頌他了,肖凌霄感到渾身上下都不能適應。他被誇得宛如可以和老藝術家們並列成為寶物一樣。
“最後咬住褲腿實是點睛之筆,狗的不捨還有人的決絕,完完全全起到了相對比的作用,一下子更深刻地表現了兩個角色。”
“……”肖凌霄他輕飄飄的,像吃了一個氫氣球,眼看就要飛起來了。
他覺得,他確實是更知道怎麼演戲了。
現在,每一次的即興發揮,他都會被導演稱讚,說明他的方向是正確的。而過去呢,不要說是即興發揮,就算老老實實地演,導演都會對他破口大罵或者唉聲嘆氣——脾氣差點的就破口大罵,脾氣好點的就唉聲嘆氣。
“瑾初也演得好。”那邊,導演又稱讚了另外一個演員,“那種痴態特別到位。主人公不在乎會死還是會活,他喜歡的是那個在追尋的自己。”
周瑾初微笑了一下。
“哎,”天仙一樣的女演員問,“你有過這種經歷麼?特別累地追一個人。”
“沒有。”對周瑾初而言,自然是沒有的。
“哦,看你演得很真,我還以為有過。”
“不管累不累,全都沒有過。”
“哎?”女演員有一些意外,“所以你的每次戀情,都是別人對你主動?你來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她確實是比較好奇,他是什麼樣的性格。
“也不是。”周瑾初道,“我不習慣改變。”也很討厭磨合,想想就覺得累。
“…………”女演員看著他,說,“難道你是獨身主義。”
“沒有那麼嚴重,”周瑾初說,“只是,我希望能繼續我熟悉的生活。”他也曾經想要勉強,結果卻是非常焦慮。
“那不可能的吧。”對方隨意地聊著天,“肯定不一樣的。加進一個人來,肯定不一樣的。”
哪有可能對一個陌生人感到很熟悉呢?那是小說中才會存在的。在現實世界中,即使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在交往和同居之後,也會遇到很多意料外的狀況,需要不斷地適應對方才行,畢竟兩個人沒有住在一起過。
周瑾初的語氣依然和緩:“是啊。”
“……”
“以後再說,現在不想。我和忠犬也挺好的。”
只有養這狗時,他衝動了一下。
好在忠犬很乖,不需要他操心。
第29章 “曇花”(六)
肖凌霄的最後一個場景是在主人家裡。
狗總是往床上面跳,然後被男主角的母親拍下來,因為床上還有儀器。
於是,那狗總是用兩條後腿站立在地上,在床邊靜靜地呆望著床上的主人。主人沒有反應,他就伸出舌頭舔主人摟在外面的面頰,還有主人的手,不過,主人也不會回應它,只是偶爾從喉嚨裡面發出一些意義不明的聲音,它便知道主人依然是活著的。
至於其他時候,就是趴在旁邊,反反覆覆地玩兒同一個球。球是主人送給它的,之後男主角的母親也買過新的球想換給它,不過它始終還是最喜歡原來的那個。
在這樣艱難的時期,聰明的狗幫了不少的忙。
比如,母親會讓狗叼著籃子到樓下購物,籃子裡放著錢還有一張字條,讓樓下超市的店主知道要買什麼。
再比如,在母親為男主人公擦身體時,讓狗叼著毛巾站在一旁服侍。
“全片不能太壓抑了。”夏導說,“要有一些別的色彩,否則觀眾會受不了。”
肖凌霄在一邊傻瞅著。
“所以啊,”夏導又繼續說,“這部片子,忠犬一定會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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