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摻乎一腳?(第2/2 頁)
騙,呵呵,我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莫怪莫怪!”
“溫姐,我理解,畢竟我和田姐不過是一面之緣,對我瞭解不深,你的擔心是無可厚非的,如果換作是我,我也會考慮是不是別有用心接近我!”
“小楓,我可從來沒這麼想過!”田沐雨趕緊辯解。
“田姐你不用解釋我都知道,也全都能理解,像我這麼純潔善良忠厚老實的人能有什麼壞心思我才二十歲我還是個孩子!”
兩人被王楓的調侃忍不住的笑出聲來,感覺距離拉進了不少。
“王楓,你想不想成為歌手?”溫嵐問道。
“不想。”王楓連犇都沒打回道。
“為什麼呀?”
“我不喜歡那種被人圍觀指指點點的感覺,乾點什麼都得小心翼翼的,多不自在,不是找罪受嗎?”
“可是有了名就有了利啊?名利雙收不好嗎?”溫嵐不解的問道。
“名利雙收就算了,我喜歡悶聲發財”。
王楓不是沒考慮過,像他這樣沒有背景和強大的實力為後盾,賺再多的錢不過是一個孩童抱著金元寶招搖過市,要想保住自己的財產也無非是名利二字。
所謂名,就是要名聲要大要響亮,能讓那些敢動歪心思的人不敢輕易伸手。
但這個很難。
再一個就是利,當錢財到了一定的地步也是一種實力的體現,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或是利益捆綁,或是許以重利,或是組建自己的人脈和團隊,這是王楓目前需要的。
明年1991年12月26號北邊的老大哥北極熊轟然倒下了,引起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
好在王楓第一步已經完成,辦理了香島身份護照,雖然被狠狠地宰了一刀,但在自身安危面前那都不算什麼。
“不想當歌手也行,那就籤姐姐這兒唄?”
“溫姐,你的意思是我簽約你這裡創作歌曲?”
“嗯,就是這個意思,但是你應該也知道,再好的歌一個新的音樂創作人價位也不會太高。”
“這個我知道!”在後世一個新人一首歌也就兩三千塊,遇到大方的不過是萬八千塊錢,這時候幾百一千頂天了,一個人的工資才二三百塊錢還得是不錯的單位。
“你簽約在我們這兒,工資給你八百,不,一千塊錢一個月,歌曲單算加提成,你看怎麼樣?”
“王楓我知道你不缺錢,但是你不能浪費你的才華,要讓那些好作品問世,不能自己唱著玩兒你覺得呢?”田沐雨也勸說道。
“田姐溫姐我問句我不該問的啊可以嗎?”
“你問吧!”
“你們這個唱片公司是多大規模?你們有渠道嗎?”
“哈哈哈,王楓規模先不說溫姐家裡在臺裡部裡都有關係,我也有些朋友,這個不是問題,問題是好的歌手和好的作品。
至於你說的規模,我們的註冊資金是五百萬,目前暫時簽約的就這三位歌手,樂隊過幾天就會到位,嗯,就這些。”
五百萬資金不多,但運作也差不多夠了,畢竟才是九十年代初。
王楓心中有了決定,既然你們背景那麼硬,參與一腳也不是壞事,賺錢多少先放一邊至少可以結交些朋友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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