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天才地寶無德者居之(第1/2 頁)
林恩走的很果斷,並不是因為他輸了棋而心裡不爽,覺得丟人什麼的。
那不是平了麼。
只是在朝陽初升的時候,戈登的一句低聲的感慨,讓林恩想起了一些別的重要事情。
戈登看見陽光破開陰影迷霧時,他說:“幸好光明永生,它永遠不會死去,永遠!”
一些漫不經心的說話~將我疑惑~揭開~~
好像柯南破案成功時一樣,一道橫向的閃電從林恩的腦後劈過。
對啊!
那些利爪,那些又死又活半死不活死了又活的傢伙們,它們憑什麼擁有這麼bug的能力?!
因為特碼的酒神因子!!
哥譚市的地下迷宮深處,有一個酒神泉水,最純的那種!
不同於忍者大師在世界各地建造的貧窮乞丐版,那些盜版貨只會讓人在永生中痛苦,長生,但不是不老。
這邊這個可是真的正品貨!
貓頭鷹法庭那些蠢材正是用酒神泉水才製造出了那些利爪殺手,讓它們能在十幾樓的高度摔落在石頭上之後還能站起來給人開瓢。
這種東西落在他們手裡,那不是純純的暴殄天物麼!
像這種極品的天才地寶,還是得放在林恩這樣的瘋子手中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
按照林恩的記憶,原來的話……好像本來這汪泉水最後的確是落在了一個瘋子手中。
他染著綠色的頭髮,穿著紫色的西服,血染嘴唇,白牙利齒。
他們叫他小丑。
作為哥譚毫無疑問並且當之無愧的犯罪之王,小丑能在人才輩出,鍾靈毓秀的哥譚市摘下犯罪之王的稱號,他的瘋狂與混亂佔一部分原因。酒神因子這種奇妙的東西也佔了一部分原因。
蝙蝠俠並不是正義的化身,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代表著哥譚的秩序。
小丑也並不絕對邪惡,他甚至沒有為惡的概念。並不因結果去作惡,也不是為作惡而作惡,他是混亂的,矛盾的,無序的。
他本身就是混亂,是哥譚的另一面。
也正因如此,一直試圖把哥譚拉入正軌,重新塑造秩序的蝙蝠俠,才會被小丑視為唯一的敵人。
他們本就是一體雙面。
在與蝙蝠俠這個十項全能選手,八百個專案的奧運冠軍對抗的過程中,酒神因子支撐著小丑純粹的物理意義上的戰鬥力。
這可真是好東西,既然已經發現了它的線索,林恩是絕對不可能放棄它的。
於是,林恩從哥譚警局出來之後,直接就往建材市場去,買了一大堆的空桶,直奔哥譚地下迷宮的入口。
在簡單的勘察之後,林恩確定,在自己離開之後,沒有人來過這裡。雖然只不過走了一個晚上而已,但小心總是沒錯的。
一邊隨手撒下各種植物的種子,一邊按照記憶不斷地探索整個地下迷宮。
不得不說,貓頭鷹法庭那幫蠢貨也真是挺有毅力的。
好幾代人的時間,各個有錢有勢的乾點什麼不好,偏偏要修什麼迷宮,一修就是幾百年,把個地下迷宮修的快走哥譚市區面積大了。
也就是林恩會點超能力,播種能力強,不然一般人想來這裡找點什麼東西,先不說迷路不迷路的事兒吧,就這個面積,也是真夠受的。
林恩路過蝙蝠俠被困的那間屋子,看著蝙蝠俠的那些照片,別說,抓拍的還挺有藝術水準的。
留一個做紀念吧,以後有機會拿來糗一下老蝙蝠也是好的。
反正他有空間袋,不怕這個。
少了一張照片之後,林恩總感覺,自己好像破壞了某種藝術品,讓那面牆缺少了一些美感。
這還不簡單。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