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錯誤”(第1/2 頁)
殺死一個人,要做很多事。
王旭之非常深刻的瞭解到過這一點。而且,不止一次。
被打暈的袁祁被他從黑天鵝夜總會一間隱秘的房間裡帶走,他載著這具半死不活的軀殼來到這個人罪孽滔天的大本營,用著同樣的工具、以同樣的方式殺了他、分屍、然後再把屍塊一袋袋搬運回來,最後送入無數相近卻無辜的屍塊最終“歸屬”的終點處。
但從頭到尾,他都面色平靜。彷彿只是殺了只百來斤的豬,一直保持著無動於衷。
“你說,怎麼就你會被示好呢?”在遞給他那張後來被隨手塞到一邊的紙條以後,程金寶——他後來才知道這個名字——曾經羨慕無比地問過他,“有什麼訣竅嗎?”
王旭之也想知道為什麼。
或許他真的生來如此?
他很早便知道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孩子,也清楚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父母是誰。但和季微不同,這不是一起意外,也遠比後來季微瞭解到這件事的時間點要早得多。
王旭之的養父養母在收養他的時候年齡就已經不小,等他長大成人以後更是直接進入了退休的年紀。雖然中年開的飯館紅紅火火,攢下了一筆不小的錢財足夠安享晚年,老兩口仍為自己這個安分守己到有些過分的孩子感到擔憂。
在兩人各生了一場大病以後,這種擔憂更是被擺在了檯面上。王旭之也算是孝子,前些天剛請假照顧了養父一個禮拜,聽到養母跟著病倒的訊息立馬撂下工作、頂著老闆不爽卻又無奈的罵聲趕來探病,然後便聽到了顛覆自己前半生的一個真相。
他是被送養的孩子,親生父母人很好,只是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把他留在身邊。
“拋棄自己的親生父母其實是好人”——王旭之一開始並不相信會有這種事。那時他雖然還沒有在社會里摸爬滾打多久,但那畢竟已經是網際網路異常普及的年代,他也以文字或者圖片的形式見過無數的案例,都能否定這種更像是“心理安慰”的說辭。
正因如此,當時的他只不過是茫茫然接受了這件事,一如既往老實懂事的被後知後覺的養父催促回到崗位上,不要再耽擱工作,給老闆添麻煩。
他甚至沒有去到養父母提供的地址,看看那些究竟是什麼人。
“他們家的女兒今年也該高考了,聽說成績不錯。女孩子學習是得好點,就不用幹累活髒活,可以隨自己喜歡,在辦公樓裡打扮漂漂亮亮的。不管你想不想和他們見面,你都記住這個地址,等以後……總之,只要你開心快樂,我們也就滿意啦——”
雖然養父母對成績不錯的季微未來的生活狀態可能有些誤解,但王旭之並不在意這些,和往常一樣——父母嘴裡也不是第一次有別人的孩子出現,他也並非那樣敏感會介意這種事的人。他不過是在三個月後經過了那座小區,抬頭看到頭頂上的那抹燈光。
啊,原來這才是我差點就會有的家。他這樣想道,心中並無嫉妒,也無波瀾。
也很巧,那是在他第一次處理完屍體以後。
養父母的病情都不嚴重,大病初癒以後的固定開銷也只是多了一些零碎的藥錢,但總歸也花費了兩位不怎麼會買醫療保險的老人小半的積蓄。雖然兩位老人都生活樸素,他們幾番強調自己的錢足夠養老,哪怕沒有足夠的養老金收入也不需要更多,王旭之還是很少見的從心底升起了賺錢的慾望。他昧著本心,接受了國外賽車隊的僱傭。
他沒想到自己會遭遇什麼——或者說,自己遇到的人會遭遇什麼。
“你知道的,發生了這種事,你也逃不了責任。如果你把這東西處理乾淨,我保證會給你……”
這簡直是尋找替罪羊、用錢收買業餘“清道夫”、可能還要讓人頂罪坐牢的官方宣告,就算很快能夠坐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