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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文你不寫,總有別人願意。這世上從來不缺才華,卻只有一個「一筆春」。】
【這文真的不能拖了,公司宣傳都已經發出去了。】
【你寫文慢,還要上班,這幾天時間絕對不夠,莫非那天要開天窗?】
她想起來她簽的第一版合同,裡頭規定她的筆名及筆名下的所有作品都歸出版社所有。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出版社對她不滿意,可以隨時找個人來代替她,並且不需要經過她的同意。
這合同的確簽得蠢,但作家本就是一個基本權益得不到保證的職業,不簽就沒法出版,再霸王條款也只能咬咬牙籤了。
況且她那時候涉世未深,又對自己有著蜜汁自信,認為絕不會被人搶走筆名,因此沒有將這一條放在眼裡過。
卻沒想到,在這個時候被大佬捅了一刀。
這文你不寫,總有別人願意……
這世上不缺才華,卻只有一個一筆春……
原來是這個意思。
宣傳已經發出去,為了防止跳票出版社一定有planb——將自己拋棄的planb。
事到如今,曲樂白竟然並不怨恨大佬。合同是自己跟前主編簽訂的,失去靈感也是自己的事情。大佬一直逼迫暗示自己,已經仁至義盡。只不過是自己沒有聽出來。
讀者們眾口一詞,說槍手寫得好,說槍手很一筆春。
自己已經,守護不了這個筆名了啊……
漫長的心理活動之後,大佬終於重新出現在電腦那頭。
「餵樂樂,還在嗎?事情是這樣的,宣傳那邊擔心你掉鏈子,所以擅自找了個新人當槍手。我溝透過了,他們說既然你能夠按時更新,那槍手的稿子就扣住,你按照自己的步調發文就可以。」大佬聲音很焦急,似乎擔心曲樂白有什麼不滿似的,「不過我有個想法,你可以將完稿的盜墓塞到那個坑裡。都是你寫的,有存稿也不用擔心,賺點選就當是積攢人氣,到時候出版也容易一些。」
盜墓?自己竟然要靠網路連載才能博一個出版名額?
曲樂白扯出一個自嘲的笑容,沒說一個字,結束通話了電話。
作者有話要說: 修錯字。
第13章 繆斯離場(5)
曲樂白走出房門,付欽鳳拎著鍋鏟一臉擔憂的樣子讓她忍俊不禁,道:「菜都糊了吧?」
付欽鳳看著她,一句「還好嗎」想問又問不出口,站在原地相當躊躇。
曲樂白露出一個微笑,說:「有點想喝銀耳湯,能幫姐煮一鍋麼?」
付欽鳳點了點頭,一步三回頭地往廚房去了。曲樂白卻有些哭笑不得,這孩子不知道合同的事情,在她眼裡,應當是自己發了兩篇文,一篇被痛批一篇被盛讚。
僅僅是這樣,這孩子就叫自己別看評論,在她眼裡,自己究竟有多玻璃心?
曲樂白無奈地搖了搖頭,緊接著有些呼吸不過來。
到底要怎麼處理那個筆名,又要怎麼處理那兩個坑呢?
大佬給出的方案,是按部就班地將盜墓放上去,同時勤勉連載新文。
可那篇槍手小說的確存在,讀者們覺得它更好也是事實。哪怕這次將帳號奪回來,下次還能保住筆名麼?
說到底,為什麼自己就是寫不出來了呢?
她甚至狂躁地想用刀在心上劃幾道口子,喝了自己的心頭血,說不定一切都會好起來。
付欽鳳做好飯,小心翼翼地叫曲樂白吃飯。
曲樂白看著謹小慎微的付欽鳳,又只能壓抑住情緒,做出和善溫柔的樣子,笑說「謝謝」。
再怎麼樣也都是自己的事,不應該連累小孩兒擔驚受怕。付欽鳳最好將精力放在考前複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