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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裡明明寫的是‘三風橋’呀!”歐陽白雪盯著橋頭上刻的字,不由一怔。不過,雖是這樣想,她口中卻沒有說出。這種小錯,實在沒有必要澄清,免得再惹林劍俠不高興嗎。
“有人偷狗肉,快追呀!”
“偷肉的是個和尚,別讓他跑了!”
“快追,快追!追上就打死他!那個臭和尚,天天在外面偷東西吃!”
正在林劍俠二人疑惑之間,只見一個身著破袈裟,蓬頭垢面,腰間還插把破蒲扇的大和尚。一手拎著一隻已經剝過皮的死狗,另一隻手舉著砂缸,急步向二人跑了過來。
“劍客哥哥,我們也吃點狗肉吧,好不好?”歐陽白雪看見和尚手中的肥狗,不由想起了在開封小巷,與林劍俠同吃狗肉的美妙感覺。
“好!”林劍俠輕輕點頭,而後猛的衝上前去,攔住追趕和尚的眾人,怒聲道:”大膽村夫,竟敢當街屠狗,眼中還有沒有王法了!”
由於徽宗趙佶屬狗,所以明令天下禁止屠狗,甚至直接異致了屠狗行業的沒落。不過,此地畢竟遠離東京汴梁。所謂天高皇帝遠,一般村眾,倒也不拿殺狗當成罪行,而是照宰不誤。
自然,村民們雖然不以殺狗為罪。但見林劍俠這等打扮,又攜有仙劍,看來並非善於。身為鄉野村民,焉有不怕惡人之理?他們也就只有一鬨而聚,仍由和尚自己偷走狗肉,獨自去犯“食狗大罪”了。
“喂,劍客哥哥,我們為什麼要跟那個和尚走呀?莫非,你想搶他的死狗?”見林劍俠把村民嚇跑,又非要跟蹤在大和尚的後面,歐陽白雪不由又是十分納悶。
“胡說,我過去可一個劍客,怎麼會搶和尚的死狗?”林劍俠瞪了歐陽白雪一眼,小聲道:”要搶,也是要搶他做好的狗肉呀!”
“不錯,身為劍客,就應該如此!”歐陽白雪抿住小嘴,強忍笑意道。
雖然只是一個和尚,看起來也沒有使用什麼輕功。不料,他跑起來的速度,竟是越來越快。三下五除二之間,竟然在林劍俠和歐陽白雪面前,消失了蹤跡,再也追不上了。
此等情況,歐陽白雪自是始料不及,不由又是哭笑不得。以她和林劍俠的修為,對手既沒有用飛仙,也沒有用法術,就能輕易遁逃,實在是讓人大吃一驚。
至於林劍俠,則如沒事人一般。彷彿剛剛什麼也未發生一樣,徑自帶著歐陽白雪,朝著附近一家飄著肉香的飯鋪走了進去。
有種說法,叫做”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林劍俠和歐陽白雪沒有追上那個和尚,吃不到和尚偷來的狗肉。不過,這家名為”莫興盛”的鋪子,所做的醬肉排骨卻在本地相當出名。吃起來肉質酥爛,味香濃郁,肥而不膩,甜鹹適口,香氣撲鼻,還真是不錯。
“嗯,這裡的肉骨頭應該是用細皮白肉豬的大排,加上方肉,在配上純黃豆制的醬油、上品老酒、純正白糖等烹製出來的。不僅肉鬆骨酥,還香氣濃郁,異常入味。”歐陽白雪一面品嚐,一面頭頭是道的說道:”只是,只是少了那麼一點……”
“少了什麼?”林劍俠口中塞得滿滿,含含糊糊的問道。
“同搶那個和尚的狗肉吃相比,少了一點便宜味唄!”歐陽白雪花枝亂顫,格格笑道。
安樂侯府,多了一張橫匾和兩面錦旗。橫匾之上,正是徽宗趙佶所題的“捕神”二字。據杜冰蟾所說,這皇帝老兒,用筆瘦挺爽利,側鋒如蘭如竹,獨創筆法“瘦金體”,實為書藝中的上品。
字的好壞,尋歡公子倒不大懂。不過,橫匾兩側秦王所送的錦旗,倒是讓他頗為得意。
“長勝九百戰,修為天下尊!”尋歡公子沒事之時,總是喜歡緩緩抬起頭來,盯著錦旗上的大字,讀上那麼幾遍。
“是呀,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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