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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能交相 守矣。朱衛公曰。中下二焦之精氣。互相資生而資益者也。陽明脈小。太陽脈大。此先後天之氣不和。故易脫而易敗。倪仲玉曰。上節論在外之陰陽。此論在內之陰陽。蓋外有陰陽。而內有陰陽也。外不和必因於內。內不和必及於外。
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陽。陰重脫者陽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
趙氏曰。無脫其陰而瀉其陽者。陽為陰之固也。若陰氣重脫。則為陽狂。陰陽皆脫。則為暴死。
蓋陽為陰之固。陰為陽之守。陽氣生於陰中。陰重脫。則陽亦脫矣。
少陽之人。多陽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外。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
中氣不足。病不起也。
趙氏曰。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小胃而大腸者。以上為陽而下為陰也。經小而絡大者。以裡為陰而表為陽也。血在中而氣外者。陰在內而陽在外。血為陰而氣為陽也。故欲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如瀉氣。則氣脫而疾。致中氣不足。病不起也。閔士先曰。上節論瀉陽當防其陰脫。謂陰陽之二氣也。此以血為陰而氣為陽。充膚熱肉之氣。從裡之經隧。而出於絡脈面板。故欲實陰虛陽。
獨瀉其絡脈則強。至於三焦通會之元真。不可瀉也。瀉之則疾脫。脫則中氣不足。病不起也。此章論陰陽之理。參伍錯綜。蓋陰陽者。有名而無形。若以有形之腸胃經絡。表裡上下。皆可以論陰陽者也。
朱衛公曰。陰陽血氣之源流。頭緒紛紜。須貫通全經。而後可以無惑。
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謹診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者也。
趙庭霞曰。陰陽之氣和。氣有陰陽也。血脈調。謹診其陰陽。血有陰陽也。視其邪正。安其容儀。
形中之陰陽也。
審其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調其氣之盛虛也。如氣無盛虛。則以經取之。調其血之虛實也。
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也。朱衛公曰。始論無形之四象。而漸及於有形之五行。
黃帝曰。夫五態之人者。相與毋故。卒然新會。未知其行也。何以別之。少師答曰。眾人之屬。
不知五態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態之人不與焉。五態之人。尤不合於眾者也。(毋無同)
趙氏曰。此論視其狀而即知其態也。蓋陰陽五態之人。與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尤不合於眾人者也。故當視其形狀以別之。閔士先曰。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故前章論五行之形。而後合於六氣。此論陰陽四象。而複合於有形。
黃帝曰。別五態之人奈何。少師曰。太陰之人。其狀 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
然未僂。此太陰之人也。
趙氏曰。 然者。黑暗而無光明也。念然下意。即下齊足恭之意也。身半以下為陰。是以臨臨然。 脛之長大也。朱衛公曰。 脛長大。故俯恭於身半以上。而 未傴僂也。念然下意。而 未僂者。形容其無陽之人。而作此態也。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陰之人也。( 險同)
馬仲化曰。清然。冷貌。竊然者。消沮閉藏之貌也。以陰險賊害為心。故有此態也。其立也躁而不靜。陰善躁也。行而似伏者。其內藏沉思反側之心故耳。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 。此太陽之人也。
馬氏曰。車之向前曰軒。軒軒者。面高而軒昂也。儲儲挺然之狀。反身折 者。腹仰而倨然也。
此居處於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