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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彌留(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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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江波的兇手在於龍和球球追擊下墜崖死了,於龍和球球翻山過河往回走,天黑後在一條河邊過了夜,第二天過了河便爬山,爬過一座山峰,又走出很遠,也沒看見樹上的標記。於龍覺得不對勁了。

於龍叫住球球:“球球,咱們走錯了吧?走了這麼遠,我怎麼我沒見記號呀!”

球球一臉茫然地看著於龍,鼻子伸向空中不停地嗅,過了一夜,氣味淡了,球球也不太確定。

於龍找了棵大樹坐下,心想:壞了!……迷山了,這可咋辦?

於龍鎮定了一下情緒,覺得不能再往前走了,越走離正路越遠;必須原路返回去,在過夜的河邊重新尋找正確的路線。

於龍和球球順原路返回到過夜的河邊老榆樹,憑著記憶找到河邊的記號,站在記號下往對岸瞭望,以確定前進的方向。

民間的傳統,山民進深山老林時,為了防止迷山,沿途要作記號,以便憑記號原路返回。

作記號也是有規矩的,一是記號要作在形狀突出的大樹上,便於識別;二就是站在這個記號下,能看見上一個記號。記號與記號間的距離沒有定數,可以靈活掌握。遇到樹木繁密,有遮擋,記號距離就近些,多些;在開闊的地方視線良好,記號之間的距離就可以遠一些,原則是必須保證能互相看見,不然就失去它的意義了。

然而,山民進山不急不躁,可以從容地做記號;於龍不同,他在追擊兇手,身處危險中,情緒亢奮,一心二用,偶爾忘記作記號也是可能的。

於龍站在河邊觀察了半天,也沒看見對岸的記號,真是奇了怪了。於龍只好過河,沿河尋找。

球球也知道他們已經迷山了,很賣力地在林子裡鑽來鑽去,到處嗅探。

於龍返回到老榆樹下時是上午十點多,直到下午一點多才找到上一個記號。

原來是風惹的禍,當然,於龍也有責任。

原來匆忙中於龍把樹皮鏟翻了,但並沒剷掉,樹皮還連在樹上,像一扇門。風把翻過去的樹皮吹回來蓋住了新鮮的木質白茬,站在遠處無論如何也看不見了。

可是,風是飄忽不定的,一陣風能把記號蓋住,另一陣風也能把樹皮吹開,機緣就在個巧合。風正好把樹皮吹開,於龍正好目光投向那裡,這才看得見。

於龍罵了自己一句:“臥草!一個馬虎差點送了小命。”

找到了這個記號,很快於龍就找到了下一個,球球也找到了他倆的氣味,於龍和球球一個找記號,一個找氣味,繼續穿林過澗往家走。

山高日落早,水低月照遲,很快天光暗下來,於龍也實在走不動了,找了塊大石頭邊停下,決定在這兒過夜。

背靠巨石,更有安全感。於龍在巨石前方生起兩堆篝火,勝為阻嚇野獸靠近。這一招兒很有效,兩堆大火燒起來,火焰熊熊,火光通明,照亮了大片幽暗的森林,野獸們很遠就躲開了。

這一夜於龍和球球平安無事,都睡了個好覺。

天亮繼續上路,於龍感覺雙腿像灌了鉛一樣沉重,屁股上的傷口腫脹,跳痛,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

於龍走一段停下喘氣,把氣喘勻了再走一段,走走停停,行進速度明顯慢下來了。

於龍知道,肚子太空了才渾身沒有力氣。他邊艱難地走,邊採摘經驗中認識的,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樹皮,蘑菇,木耳,不管是什麼,只要他認識的,以前吃過的,都塞進肚子裡。

這些野味能緩解飢餓感,卻不能提供足夠的能量。

到下午的時候,於龍實在堅持不住,已經無力直立行走了,便像球球一樣,手腳並用,爬著上山,倒退著下山。休息的時間比趕路時間長了。

球球的情況不比於龍強多少,他腿上的傷口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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