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一個講盜墓的故事(第2/3 頁)
最初通宵過幾次後,琳琳很反感網咖裡的煙味,又覺得無聊,對遊戲沒興趣,也不喜歡追劇,就不肯再來了。
但是在楊立奇推薦了幾本網路小說給她之後,琳琳便不再抗議,只要第二天課不多,就會自覺地跟著楊立奇出來通宵。
坐下後,楊立奇立刻戴上耳機,登陸一款射擊遊戲,開始沉浸在槍聲、手雷、firethehle、eneydn之中。
而琳琳則登陸創世,開啟書架,聚精會神地閱讀起《誅仙》。
楊立奇正端著ak和隊友一起衝a點,忽然腰間被戳了戳。
楊立奇的求生欲還是很強的,立刻摘下耳機,看著女友:“怎麼了?”
“‘海明威’開新書了!”琳琳興奮地叫道。
“哦,”楊立奇搔了搔後腦殼,“他的書是很好,但不是我喜歡的型別。”
“這本你絕對會喜歡,名字叫‘鬼吹燈’。”
楊立奇皺了皺眉,“講什麼的故事?聽名字不像仙俠。”
“好像是講盜墓的故事,你來看看就知道了。”
“盜墓?”期待感油然而生,“等我打完這一局。”
2分鐘後,楊立奇被爆頭,螢幕一暗。
他小聲咒罵一句,切換出去,用他自己的賬號登陸創世,找到“海明威”的新作《鬼吹燈》,閱讀起來。
不一會兒就進入了聚精會神的狀態。
可惜太少了,2萬字,一會兒功夫就看完了。
楊立奇失望地關掉網頁,對女友說:“字數也太少了點。”
“他更新很快的!”琳琳說。
“那倒是,”楊立奇說,“3個月時間,《誅仙》就更新了一百多萬字,上架後日更2萬,全網都沒有比他更快槍手的了,關鍵是他的質量還很高。”
琳琳表示聽不懂“快槍手”的一語雙關。
此時她正在登陸自己的微博,關注“海明威”。
看了一會,她像發現了新大陸似的叫道:“原來‘海明威’是個音樂人啊!”
“是有人這麼說,說他是最頂尖的音樂人‘林可’,就是前幾年‘林可攝影醜聞’的那個。不過他本人一直沒有承認,”楊立奇回答,“他很厲害的,聽說他以前捧起了好幾個歌王歌后,你最喜歡的粟睿就是他一手捧紅的。”
“咦,真的哦,粟睿也關注了他的微博,還在和他互動。‘林可攝影醜聞是什麼?’”
楊立奇嘿嘿一笑:“還記得去年我給你看的那些照片麼……”
“哪些?”
“那些,那些啊!那些有各種女明星,名媛的啊!”
“你好討厭!”琳琳用粉錘制裁了男朋友一陣,然後一臉崇拜地說:“海明威也太厲害了吧,小說寫得這麼好,還會寫歌。”
楊立奇嘆道:“天才就是這樣子的,很多天才都喜歡玩跨界,要是哪天他跑去拍電影了,我都絕對不會吃驚。”
楊立奇心裡其實有小小的醋意,但是他很清楚,琳琳喜歡心胸寬廣的男生,如果自己表現得小肚雞腸,琳琳肯定會和他冷戰好幾天。
“可惜找不到他的照片,不知道他帥不帥?”琳琳發花痴般地說。
楊立奇醋意更濃,用不在意的口吻說:“他出名很多年了,現在應該快40歲了吧,就算很帥,也是中年老帥哥了。”
琳琳在楊立奇背上拍了重重的一巴掌,笑得樂不可支:“你吃醋了,對不對,小奇奇!”
楊立奇苦著臉說:“沒有。”
“別吃醋啊,”琳琳抱住楊立奇,用哄小孩的口吻小聲說,“我最喜歡你啦。”
楊立奇立刻被安撫了下來。
過了一會,琳琳放開他,“我得給朋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