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代言人(第2/2 頁)
並且姜華還知道未來哪些明星會火,在沒火的時候,低價籤幾年代言,等人一火,服裝就會跟著大賣。
籤代言人是姜華在論壇上看到臥虎藏龍在外國上映了,有一個內地的女學生參演。
姜華看到這裡,就知道是誰了,立馬就想到這時要是簽到她,那就好了。
姜華透過多方打聽,終於打聽到了章子怡的聯絡方式,這時的章子怡已經得過獎了,但還沒有體現什麼商業價值,代言不是很貴。
姜華付出了5年200萬的價錢,簽下了章子怡的代言合同。
開業這天,章子怡也來到了現場,這時還沒有多少人認識她。
姜華也沒打算讓她招來多少顧客,本來都沒想讓她來,但轉念一想,有個大美女明星招攬生意還是不錯的,這個噱頭還是可以用一下的。
開業這一天果然很熱鬧的,畢竟有開業大酬賓,又聽說有明星來,都來湊一下熱鬧。
這可給姜華高興壞了,見自己服裝店絡繹不絕的人流,姜華知道這一炮,打響了。
在請了章子怡吃了一頓飯,就讓章子怡離開了,畢竟人家還有工作呢。
姜華不再管服裝店了,開始琢磨來省城最後一件事了。
姜華要招一個服裝設計師,畢竟光靠姜華自己還是不行的,要培養自己的設計師。
透過人才市場,姜華還是找到不少求職的人,畢竟姜華給的待遇不錯,但一聽說要去關外縣,大部分人都拒絕了。
但也有一個人例外,姜華約出來見了一面,發現這個人好像好久沒有休息了,感覺特別的疲倦。
姜華問了一下才知道,母親住院了,需要錢做手術,她一直在借錢,但沒有借到多少。
透過介紹,姜華也對她有了一些瞭解。
來人叫孫婷,是正經的大學生,在省城學的服裝設計,已經畢業兩年了,有一定的設計經驗。
這時孫婷說:“我去工作也可以,要先借我10萬塊錢。”
姜華沉吟了一會說:“這樣的話,籤的合同時間要長一些,還要有違約金的,而且還很高,你要考慮好。”
孫婷想都沒想就說:“行,我都答應你。”
姜華:“那就沒問題了,簽完合同就打錢。”
姜華這麼做是有原因,他現在最需要的是一個聽話的設計師,等到服裝火了,到時就比較好招一些有實力的設計師了。
見條件都談妥了,合同一簽,姜華在省城的事就忙的差不多了,再在服裝店盯幾天,到時沒什麼問題,就可以回家了,這次出來不少時間了。
三天過去了,姜華看了一下這三天的銷售金額,非常驚喜,不愧是省城,不是關外縣可以比的。
三天,50萬的銷售額,當然,這有新店開業的加持,還有就是姜華的服裝,定價比較貴。
姜華給每個員工都發了個紅包,鼓勵她們再接再厲。
見服裝店發展的比較順利,姜華就踏上了回家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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