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多餘”的證據(第2/3 頁)
張照片。
一系列的證據轟炸,幾乎讓人暈頭轉向。
所有人齊刷刷的目光,全部都看向了此次訴訟的被告人,永井達也。
一時間,紛紛竊竊私語。
懷疑,驚疑,各種各樣的聲音接踵而來。
永井達也汗如雨下,心神慌亂。
他這個時候終於明白了。
對方這是有備而來!
這些證據,真真假假,裡面有特意偽造的,就是為了控告他,除了民事賠償以外,還想讓他接受刑事訴訟,讓他坐牢!
“抗議!”
他的辯護律師,佐久法史急忙站了起來。
“原告訴說事實與本次訴訟案件無關,應該另起他訴!”
法官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錘子:“抗議無效!請原告繼續證據出示!”
佐久法史只能悻悻地坐了下去。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法官是不會讓原告說下去的,因為嚴格來說這是兩個案子,一個民事一個刑事,按照程式應該另起它訴,刑事案件只能由檢察院公訴。
但是,這個法官……他,不,應該叫她。
她是個女法官。
法理上她不會偏向任何一個人,但是情理上她會偏向和自己同性的一方。
更別說,這還是一起預謀強姦殺人案。
解釋權始終在法官那裡,被告這邊一點辦法都沒有。
於是,古美門繼續說了下去。
他拿出了最後一個,也是最關鍵的證據。
“這是我方原告西谷美帆小姐公寓樓下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半開啟的藍白相間的運動包,正放在靠近灌木叢的泥土地邊,位置非常隱秘。
從半開啟的口子裡,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工具。
例如玻璃鑽、起子之類,容易破門的道具。
“因為是重要證物,所以我們沒有動這個包裹,之後可以請檢察院的人去提取證據。”
古美門深吸了口氣,隨即鏗鏘有力道。
“再加上證人證詞發言,前後邏輯連貫,我方有充足的理由,懷疑這就是被告的作案工具!他有足夠的嫌疑,可以被指控預謀殺人和預謀強姦!”
此時此刻,法院內一片譁然。
所有人都沒想到,一個小小的民事訴訟案,居然慢慢地演變,到了一個刑事案件的地步!
被告席上的永井達也一頭的汗水,臉色一陣變幻。
突然間,他站起身來,逃也似的,拼命就往出口跑去。
兩旁的司法警察,當機立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個擒拿便將其抓住。
“放開我,我沒有犯法,你們不能抓我!”
永井達也拼命掙扎著,一邊掙扎一邊叫喊。
但他的力量在訓練有素的警察面前何其薄弱,被死死地按在桌子上不能動彈。
坐在旁聽席上的小哀,看著眼前的這一幕。
她的表情一如既往淡然,眼中卻帶著一絲不解。
其實在來之前,她就有個地方不明白。
如果說是民事訴訟,開頭那兩個訴訟事實,那麼前面她抓拍的兩組照片,就已經足夠訴訟勝利了,嚴格來說這種照片也不算偽造證據,只是製造證據,並沒有超出法的範疇。
那麼,為什麼古美門一定要堅持,再去偽造證據,偽造動機,甚至誘導一些證人不當發言——
例如隔壁的胖女人,音像店和書店的老闆,都是他誘匯出來的偽證。
委託人的訴求僅僅只是民事訴訟。
嚴格來說,把對方弄進監獄,其實不在委託人的訴求裡。
為什麼古美門做了這麼多“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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