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小哀:你要把人家小姑娘帶壞啊!(第1/2 頁)
“這還用說嗎?”
古美門想都沒想便回答。
“結局一定會是我贏,我會幫委託人打贏這場官司,取得官司的勝利。”
“可是……”
妃蘭抿緊了下唇,表情還是非常糾結。
古美門挑了挑眉:“怎麼,你又想共情原告那邊了?”
“不,您誤會了,我不是這個意思。”
妃蘭趕緊搖了搖頭。
頓了頓。
“我的意思是,我在來這裡的途中,看到有那麼多人都在罵您,貶低您……”
妃蘭一句話說了一半,便閉了嘴。
古美門瞅了瞅妃蘭的表情,點了點頭:“原來是這樣。”
日本人的交流方式是這樣的,平時說話就經常習慣說一半。
而如果是談起對方敏感的話題,那說話基本就不會說全,需要對方自己去領會意思。
“你想說,我這麼為虎倉辯護,就為了這麼一筆錢,賠上自己的職業名聲,值得嗎?”
妃蘭不說話,大眼睛一眨一眨,眼神中的意味卻是如此。
古美門輕輕一笑,便說道:“在資本主義國家,律師這個職業就是這樣的。你以為這是個什麼好東西?又要好名聲,又想賺到錢,有這麼容易的事?”
“可,可是……這和我想的不一樣。”
妃蘭抿了抿唇,臉蛋有些微紅。
這是急的,她有些嘴笨,一時半會兒表達不清楚。
“我知道你想表達什麼。”古美門揮了揮手,“你的意思還是那老一套,律師的存在是為了真相和正義——這也難怪,你是你母親教出來的,思想裡帶著她的光環。你認為這樣的職業很偉光正,雖然不至於被萬人歌頌,但起碼不應該被萬人唾罵,對不對?”
“呃……”
妃蘭的臉蛋更紅了。
這次不是急的,而是被說中了心中想法。
於是,古美門這麼說道。
“聽著,在資本主義國家,尤其是實行當事人主義的法庭,律師這個職業,從來就沒有所謂的萬人歌頌的道理。”
“我也不給你講什麼大道理。說簡單點,你一個律師去打官司,你打贏了,你的當事人高興了,他們對你千恩萬謝,對你感恩戴德,對吧?”
“但是換一個角度,你贏了,你的對手是不是就輸了?他們對你會是什麼想法,什麼態度?總不可能還和你的當事人一樣,也對你千恩萬謝吧?”
“那必定是視你如仇敵,恨不得生食你肉,喝你血。”
“因為什麼?你損害了對方的利益,你割了他的肉。”
“成人的世界,不會考慮什麼三觀正邪,只考慮利益和立場,不會因為什麼你揭露了什麼真相,什麼正義,就覺得你很厲害,你很牛逼,你為人民造福。”
“不存在的。你贏了對面,不管什麼理由,對面都得恨你。”
“同樣,如果你輸了官司,那你就更慘了,你兩邊都不會討好。你的當事人肯定不會給你好臉色,因為你沒有成功給他爭取利益;對面也不會因為你輸掉官司,就覺得你是站在他那邊,相反只會覺得你非常窩囊,沒有能力。”
“懂了嗎?這就是律師。”
“律師這個職業,他的出現,必然是損害了一方的利益的。”
“只要有一方損害,便不可能贏得所有人的讚頌。”
古美門這一番話說完。
妃蘭靜靜站在原地,低著腦袋若有所思。
良久後。
“我有點明白您的意思了。”妃蘭抬起了腦袋,眼中有光,“要做好律師這個職業,就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無論任何人譭譽,都要堅定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