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惡人難做(第1/2 頁)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再英明的帝王,也有犯糊塗的時候。正是因為如此,才需要朝臣進行輔佐。成了,皇帝也參與了其中,自然是功德無量,如果失敗了,拿來頂罪的人很多,不一定非得要皇帝扛責任。
畢竟,皇帝是“不犯錯”的。
聽到了皇帝的吩咐,郝處俊清清嗓子,從懷裡取出一份奏摺,轉過身念道:“現擬定對高句麗遺民的的處置如下:第一,焚其宮殿廟宇。第二,命總角以下幼童,學習漢話。第三,徵其青壯,遣散入唐,分散於各個州府之中,命其改裝易俗,不可再遵前規。”
說完,郝處俊默默的收起了奏摺。
聽了郝處俊的奏摺內容,李賢不由得感慨一聲,有點狠啊!
第一,焚燒掉高句麗的皇宮和廟宇,這是要徹底斷了高句麗人關於前朝的記憶,連信奉都被徹底的踐踏。就是不知道高句麗人,看到自己的三足金烏,在烈火中化成一縷青煙,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第二,學習漢話,這沒問題。一個族群最大的特點,在於他們的語言。孩子才是傳承語言的橋樑,一旦小孩子不再學習這種語言,或者,學了這個語言以後,卻發現沒有什麼用處,那麼這種語言將會很快就消散的無影無蹤。
這種事情其實不少見,後世,很多混在中國多年的老外,因為缺少使用自己語言的機會,甚至會大片的忘記自己的母語。
至於文字....語言都沒用了,文字還有什麼用處?以唐朝現在的尿性,雖然號稱盛世,但識字的卻是少之又少。知識,文字,文學,成了貴族用來維護自身利益,和平民產生差別的工具。
自己國家的人都沒有達到全民識字的程度,誰有閒心管它高句麗的孩子能不能讀書?
至於第三....
李賢才想到第三條,就見戶部尚書張嵐嶽站了出來,怒道:“郝相,第一第二條沒問題,第三條不妥當吧!都知道高句麗的遺民是禍亂之源,如今他們身在高句麗,就算反叛,戰火也影響不到咱們大唐。
可是,將他們挪到大唐就不行了。雖然你說要分散到各個州府,不使他們成群結社。可是,害群之馬,只要出現,就會禍害一個族群。將這麼多的高句麗遺民分散到大唐,豈不是將眾多的禍亂之源放到了我等的床側?敢問郝相,誰在這樣的床榻邊,您能酣睡自若嗎?”
雖然很生氣,但張嵐嶽好歹是沒有罵出來,說的話依然還算斯文。他是戶部尚書,掌握的就是大唐的戶籍和財政,所以這種遷移外國人進入大唐的事情,他才會這麼上心,因為他實在不覺得高句麗的這些賤民和他們的後代,有資格入戶籍。
戶部尚書不想給高句麗人和後代入籍,刑部尚書魏玦也站了出來,道:“啟稟陛下,戶部尚書所言不假。高句麗跟咱們大唐算是世仇,如此一來,他們進入大唐,必然不會安穩。自大唐建國以來,刑部每年都沒有簽署太多的處決文書。
按理說,微臣作為刑部尚書,本該想著為陛下分憂。但是從大唐一國的角度來看,刑部越是輕鬆,說明百姓越是安居樂業。去年刑部簽署的處決文書,不過十幾例而已,這已經是盛世才會出現的數字。
臣奏請陛下三思而後行,不要因為這些高句麗的賤民,損害了我大唐國朝盛世的風氣。”
兩個尚書都站出來發言了,一些覺得這麼處置不妥當的大臣們,紛紛出班附議。
他們的態度很明確,不想要高句麗的人,哪怕分散到大唐各個州府也不行。
實話說,這樣的反對,有點胡攪蠻纏的意思,因為他們的理由雖然有,但是放在朝堂上,反而顯得可笑。
一口一個“賤民”,就因為看不起高句麗人,就拒絕他們進入大唐?
不對....
事情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