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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ip;&rdo;我那鄰居又自語起來,繼而往樓上走去,走到一半,他突然像是才反應過來,蛋糕直接掉在地上了,他一回身,驚呼道:&ldo;我操,著火了!&rdo;說著還急匆匆跑下來:&ldo;兄弟這家裡住的是誰?報警沒?&rdo;
我驚恐的點頭,慌亂跑下樓。
到了樓下,我抬頭看著家裡冒出的陣陣黑煙,街道上的人影,我掏出手機給所有認識的人打了電話,結果讓我感到無限的恐懼。
我竟然被遺忘了!
我所說的遺忘,不是單純的被淡忘,如果是這樣我倒不覺得多可怕,人這一輩子,淡忘的人太多了,每天都會有形形色色的人走進你的生活,而又消失,這很正常,甚至你的同學,你的朋友,在相處一段時間後走出你的生活,你將他淡忘,這也正常。
我說的遺忘,是我存在於別人腦海中的記憶被抹除,昨天還見過面的同事,轉眼間就對我毫無印象,是那種見了面都不認識我是誰的遺忘,朝夕相處的好兄弟,從來就不知道有我楊白蓮這個人。
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大?
我不知道,或許直到我瘋了之後才能瞭解,我當時就覺得自己瘋了,存在他人記憶中的人,被強行抹除,僅僅是半個小時不到的時間裡,我在他們的眼中,就成了完完全全的陌生人,這怎麼可能?
我接連打了十多個電話,包括領導,校長,學生,和我一個當刑警的哥們兒,個個如此,要麼是不接,要麼就是接了不認識我是誰,走在樓下的時候,看著樓上衝起的火光,消防車噴水的水閥,我都要瘋了。
我呢?我在哪裡?我在人間消失了嗎?可我明明還站在這裡啊!
巨大的打擊往往讓人心情沉重,心沉了,連帶著身體都格外沉重,像是意志要拖不動身子,從發現筆記本,到家裡著火,再到我被人遺忘,相隔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卻推動了我整個人生軌跡的偏離,一直沒有緩過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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