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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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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閉上眼睛,在心底裡重複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歡唱的歌。每次她來這裡,他都會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離魂衣 (6)

&ldo;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會愛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淚,傷悲的眼中擠不出一點淚;對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rdo;

小宛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一場通俗歌曲演唱會,可是卻一直都很喜歡在地鐵站聽流浪歌手唱歌,他們通常很年輕,長發,衣服有點髒,但是不會髒得很厲害。唱歌的時候半閉眼睛,雖然是討錢,卻看也不看扔錢的人‐‐因為他們不是乞丐,是藝人。

那是小宛認為最好的流行音樂。直見生命的蒼涼。

如果一個人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地方還可以認真唱一首歌的話,那麼那首歌一定很值得聽。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著這樣的標準蒐集的。

‐‐但仍然沒有一次,會像那一次那樣令她心動,在瞬間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為什麼會路過那裡,坐了那班地鐵,經過那個站臺,看到那個人,聽到那支歌。只記得,在初聽的一剎,她已經被俘獲,從此不屬於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隻有二十歲的樣子,清俊的臉上,寫著抹不去的滄桑。穿一身破爛的牛仔衣,已經辨不出本來的顏色,卻因為舊而格外妥貼,與人融為一體。就像他的歌聲與地鐵與夜融為一體一樣。

他懷中抱著一把同衣服一樣舊而妥貼的吉它,望著地鐵站的出口扣弦而歌:&ldo;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rdo;蒼涼的聲音一點點加深著冬夜的淒涼與憂傷,車水馬龍在身後川流,行人來來往往,太陽落下去而霓虹燈亮起來,什麼都留不住,可是年輕歌手的聲音是真實的,也是真誠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淚。

從那以後,便養成了每晚換三次車老遠地跑到那個地鐵站聽歌的習慣。

聽了整個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個冬天經過那個站臺,也許會記住那樣一幅畫面‐‐清俊的男孩與秀麗的女孩隔著一個站臺口遙遙相對,女孩居高臨下,坐在地鐵旁的欄杆上聽歌,眼神專注,蓄滿淚水,整個面容是震動而感性的。身後的人流滔滔地湧上來沒下去,像不息的歲月,而女孩的淚與男孩的歌,卻是永恆。

那樣的畫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後,小宛才知道,當她專程為了聽那年輕歌手的歌而換三次車趕到地鐵站的同時,那個年輕歌手,也是專程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風從十月唱到臘月。其實在這期間,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間駐唱的工作,可以告別地鐵生涯,只是為了她,才放棄黃金時間風雨不誤地來到地鐵站口。不僅忍受寒冷,還要躲避警察。

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著地鐵站發呆,人流滔滔不息,她彷彿仍然可以聽到少年真誠的歌聲:&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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