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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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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失敗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顧不得埋藏同伴的屍體,即使事後想起來回去找,發現丟了一兩具屍體,也只以為被野狼叼走,不會在意。

那頭她從滁州帶走的驢子,真是馱運屍體的好幫手。她帶著食物和水,躲進山林,找到能夠容她一人藏身的狹長山洞,然後可以連續好幾天慢慢研究一具屍體。無人會打攪她,只是運氣不好的時候,會有鬣狗甚至野狼循著血腥味過來,她按照老獵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許多陷阱,徹夜燃著篝火,豎著雪亮的刀,得到屍體的野狼懂得見好就收,唯有貪婪的鬣狗,不見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獨處的時間太久,她不怕野獸,卻很怕人。

以前並不需要這樣麻煩,跟隨師父解剖過很多屍體的顧朝歌對此駕輕就熟。只是這一次的情況很特殊,她要完成師父札記上最後也是最艱難的一個部分——人腦。

沒有任何臟器和骨骼的複雜程度,能夠比得過人腦。師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這一個部分,她那時候小,不懂,問師父研究這些有什麼用處,只會被人當做神經病和妖怪。

那時候師父摸摸她的腦袋,笑呵呵道:“瞭解我們自個兒,難道是沒用的?就算現在看不出好處,留給後人,也總歸是有用的。”

師父是個怪老頭,她以前以及現在都這麼覺得,但是不管怎樣,這本彙集師父畢生心血的札記,她怎麼也要完成的。

頭骨是人體最堅硬的部分。鄭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鋸子,刮乾淨頭髮,露出頭皮,劃開,用那把刀鋸來回拉鋸,一點一點,慢慢的,直到把頭骨鋸開為止。

那種骨屑的味道,讓顧朝歌噁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覺得開顱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她需要費很大的力氣慢慢地鋸,鋸開頭骨的時候,骨屑四處飄揚,就像它那生前無惡不作的主人將靈魂附著在上頭,用陰森森的視線全方位圍繞著顧朝歌,謾罵她,詛咒她,竟用這麼惡毒的手法毀掉自己的腦袋,讓自己死無全屍。

有一次,顧朝歌手一抖,刀鋸一滑,將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疼啊,她的眼淚嘩啦啦往下落,望著那個鋸了一半的頭顱,頭顱上凹陷的眼珠無神地對著她的方向。刀鋸從手裡一鬆,她忽然覺得害怕,又害怕,又委屈,委屈得直哭。山林裡鳥叫陣陣,唯獨沒有人聲,她縮在山洞一角,緊緊攥著伊崔給的那塊牌子,明明知道現在它根本沒有什麼用處,但是攥著它,她會有種莫名的安全感,就好像伊崔在身邊一樣。

那真是一段很艱難的日子,以致於過後很長一段時間,她將所有的刀具器械封存起來,束之高閣。看見屍體,遙遙念一句阿彌陀佛,然後飛快地遠遠走開。

即便是很多年後,她依然很怕聽見鋸斷木頭的聲音,而那種特殊的骨屑味道,再也不想聞見。

深秋入冬,等到落雪的時候,山裡待不住,她去了張遂銘的地盤,這是她第二次來。在常州,在揚州,這裡生意照做,酒照喝,歌照唱,一片世外桃源景象,只要有錢,什麼都不是問題。只是偶爾從窗外瞥去,看見喝醉了酒計程車兵對衣衫襤褸的乞丐拳打腳踢,極盡嘲笑,才會醒悟,在這裡沒有銀子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客棧的老闆娘前年生孩子難產,是她幫忙接的生。她來客棧的時候,一身破舊窮酸,像個討飯的小乞丐,幸好老闆娘還認得出來,為了感謝她,無論如何也不肯收她的住宿費。她幾乎很少出門,總是待在客棧房間裡,一點點完成師父的札記。

有一次,老闆娘親自來給她送飯,老闆娘好奇她每天待在房中做什麼,然後支支吾吾地說:“咱們揚州的大戶衛家,嫡出的大小姐衛瀠,這些日子據說是中邪了,請了好多道士啊大夫什麼的,顧姑娘要不要去試一下?賞錢可高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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