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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衣著整潔的外來人。
他也不好強求,生怕嚇壞了小姑娘。待她走後,又一路上偷偷跟著。
見她回到兩公里外的家後,又立馬放下書包,背上竹簍,去地裡割豬草回來餵豬。
趕在太陽落山之前,她還要準備好家裡的飯菜。
她的養母,洛珠玉的親生母親回來了。
她身上的衣服雖稱不上精緻華美,卻也乾乾淨淨沒有補丁的。
這時候的洛蜜青只有十歲,而此時的洛珠玉在家裡幹什麼呢?
每天有保姆服侍她吃飯,上學有司機接送,只要撒嬌爸爸媽媽就會給她買漂亮的衣服玩具。
兩個少年紅了眼,他們一出生就非富即貴,從來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麼偏遠落後的地方,而洛蜜青在這整整生活了十年。
那個女人有手有腳的,卻整天好吃懶做,偷換女兒後每天擔驚受怕,心虛地躲在這個小村裡不敢出去。
洛宸一當晚就去鎮上報了警,而程嘉邇則趕回南城找了律師,他一定要讓這個女人坐牢。
之後,她以為的第一次見面就是那天在她家吃的那一頓飯了。
洛宸一疼愛極了她這個失而復得的妹妹,他也是。
只是小姑娘現在才16歲,她和程明昭才是同齡人,他們可以一起上課放學,一起參加體育活動,一起朝夕相處分享喜悅,可他呢……
接小姑娘來這裡是中考之前就約定好的事實,昨晚他想了很多,確實後悔了。
一方面害怕小姑娘發現他不可告人的心思,一方面又擔心小姑娘接受程明昭的表白,所以他才刻意忽視了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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