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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極,我雖然是白丁,但是也在巡撫衙門做事,按你們的話說也算鷹犬,咱們兩下又有過節,這酒你敢喝?”
女子毫不猶豫地將酒一飲而盡,“我說過,我從小就是在藥堆裡泡大的,什麼樣的蒙汗藥也瞞不過我的鼻子。再說範公子若想對付我也不用這麼麻煩,把我帶到錦衣衙門裡一聲令下,就算我有三頭六臂,也是刀下之鬼,何必浪費些蒙汗藥呢?我們有過節或許可以算做仇人,但是我們向來敬仰有本領的人,即便是對頭,只要有本事,我們還是會佩服。所以我敬你,是敬你的才學,如果你騙我,我也會殺掉你,這是兩回事。”
“很好,姑娘快人快語,這性格我喜歡,這杯酒喝著舒坦。”
兩人各自舉杯一飲而盡,林氏又丟了幾片肉進嘴裡,吃相很不雅觀。范進遇到過的女子裡,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這樣生計艱難的,見到食物時,也會刻意維持個體面,儘量讓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東西如同搶飯,抓起肉就朝嘴裡丟,吃相與那些碼頭上的苦力沒什麼區別。一邊吃一邊咋著嘴:“省城裡的東西就是好,這肉滷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這麼好吃的東西。”
范進剛剛在凌雲翼那裡吃過飯,所以沒怎麼動筷子,只看著林氏一個人,把買來的三斤豬頭肉消滅過半。等到肚子裡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進食速度,范進這才道:“你很餓?”
“當然了,把戲被人戳穿了,就沒人管我飯吃,當然會餓了。兩個女人帶著孩子去了你那,那頭肥豬看我的眼神像看殺父仇人,守著他什麼也吃不下。看到這豬頭肉就像看到他被燉熟了一樣,吃起來格外解氣。再說我已經習慣這樣了,在島上不管男女老少都這麼吃,像你這樣斯斯文文的,早餓死了。”
“我聽人說做沒本錢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塊肉的風光,沒想到你們過的也挺慘。”
“說書人說的怎麼能當真呢?有飯吃誰瘋了去當強盜?我們有幾萬人,就是幾萬張嘴,每天最頭疼的事情就是怎麼給這些嘴找到食物。糧食從來都是不夠吃,只能數著米粒下鍋,手快有手慢無,不搶就要餓肚子。再說官兵、夷人都要和我們打仗,有糧食也要存起來,預備著打起來買不到米的時候,即便是大哥也經常捱餓的,所以見到食物就要吃進肚裡,哪怕撐的難過也好過餓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豬頭肉,再看看范進,“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話我想把它帶上,給我大哥吃。”
“姑娘隨意就好。”
女子歡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廂房裡更換了衣服,等出來時,已經換了身斕衫,做了個書生打扮。時下廣州這樣打扮的人極多,穿這身衣服確實不會惹眼。只是她走路腳步生風的樣子,怎麼看也不夠斯文,好在驚鴻一瞥間不用擔心露餡。
城裡一群大戶都惦記著林氏的頭,他們門下的護衛鏢師,亦是支不可輕視的力量。即使在錦衣衛那裡達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麼手腳,還是可能出問題,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進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時間還有富裕。”
“路上走走,說說話,留在這裡,我怕那頭肥豬會在背後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裡,女子又朝上房裡喊道:“我留在廂房的東西,算是付你的房錢。那幾顆人頭你交上去,可以換個不錯前程,裡面斷魂槍華龍飛的腦袋,可是值二百兩銀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幾個晚上,這麼多銀子夠本了……”
房間裡寂靜無聲,直到兩人出了門,上房裡才傳出摔碎茶壺的聲音和男子的咒罵。
這個時間,街上的行人實際已經不多,大多數書生都已經找到了相好,在聽曲子或是喝花酒。偶爾有一些,大多是兩兩為伴的書生,或雙手緊握,或雙臂交纏,邊走邊親切交談,甚至還有人將頭搭在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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