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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可以確定陳凌是死於自縊,徵象並不符合他殺的特點。
現在就是再等毒檢那邊出一份檢驗報告,然後幾個部門的結果匯總到一起,交給刑偵支隊,這個案子的鑑定工作就算基本完成了。
當然,除非在毒檢中驗出足以改變案情的關鍵證據,或是再找到其他線索,那這個案子或許還會反轉。
做了幾年痕檢,薛芃也見過不少案發現場,參與過數次特殊死亡案例的鑑定,更聽過不少案件背後的故事,像是陳凌這個案子,換作以前根本不會引起她的特別關注,但這次也不知道為什麼,理智告訴她這個案子很簡單,就是自縊,最多在自縊背後有人教唆,可在情感上她卻總覺得少點什麼。
或許,是因為陳凌在嘴裡藏了一個紙條,還將口舌縫了起來。又或者,是因為獄偵科的興師動眾。
就連陸儼白天的那句話,也在這時突然浮現在薛芃的腦海中。
陸儼問她,要如何證明一個人的自殺是經人教唆導致的?如果教唆的人是在邏輯圈內玩這個遊戲,那麼物證技術又該如何甄別呢?
思及此,薛芃吸了口氣,轉而開始檢查挑出來的三件「無關」物證。
首先是一瓶水,瓶子就是普通的小號礦泉水瓶子,裡面的水裝了七分滿,裡面有一些雜質,下午做過水質檢驗、電導率測試和毒物檢測,證實是非常普通的,未經過混凝、消毒、過濾等工序的湖水。
只是陳凌為什麼要收起一瓶湖水呢?
然後是空白的筆記本。
薛芃將筆記本翻開,一頁一頁的翻找,沒有發現任何字跡,其中有一頁被撕下去了,留下一點毛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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