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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覺得還挺好聽,就錄下來拿去給教授。
教授卻嗤之以鼻,「你已經是專業音樂人了,怎麼還是沒點兒長進呢,你現在作的旋律和幾年前你高中的時候相比,沒有一點兒的進步。這只是流行樂,譁眾取寵的東西,經不住聽,也不算藝術。」
鄧紅特別傷心,覺得教授給自己定得目標高得離譜。
可能也是不服吧,她把那個旋律配上了歌詞,彈唱給了她的閨蜜。
閨蜜聽後大為感動:「現在不是有好多人自己拍小影片放到晚上嗎,就像是國外的youtube。你也可以發上去啊,發到優酷上去,肯定很多人喜歡!」
鄧紅將信將疑,把彈唱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一個月之後她的影片就成了音樂頻道點選量最高的大熱門。
「好聽!!!!」
「天吶唱進我的心坎兒裡去了……」
「這是小姐姐原創嗎,突然覺得華語樂壇有救了。」
這樣正面的評論越來越多,鄧紅信心大增,開始不顧教授的批評,每天都在研究這種「口水歌」。一首又一首,她在各大網站都開通了帳號,甚至還有自己的微博。
「愛唱歌的小粉紅」,這是她給自己的暱稱,非常可愛,因為她想成為一個可愛的人。不是自己可以扛起來一瓶15l的水、自己去醫院輸液打針、自己吃掉一桶飯的女漢子,她想要成為一個能夠被別人寵著的可可愛愛的小公主。
她的歌越來越火,甚至好多人用她的歌當作影片的bg,鄧紅沾沾自喜,覺得這樣的實績足夠讓教授對自己刮目相看。
但是教授卻對自己越來越失望了,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教授搖著頭對自己說:「你也是個沒出息的人。」
鄧紅不懂自己到底哪裡沒出息了,她唱的歌大家都很喜歡聽,她能寫出讓大家喜歡的歌,這怎麼就是沒出息了呢。
現在想想,鄧紅覺得自己之所以會跟娛樂公司簽約,純粹就是和教授賭氣吧。
自己這樣,算不上隨波逐流,隨波逐流的人都在正常的軌跡中慢慢成長,最後成為社會的一部分,成為社會的根基。這樣來看的話,她連隨波逐流的資格都沒有,她無知、懦弱、對未來沒有一點兒規劃。
但是娛樂公司卻認為她有極大的價值,並且真的用她來賺了一大筆錢。
國民女神這個頭銜也是公司炒作來的,鄧紅真的佩服娛樂圈兒的寫手,死的給你寫成活的。明明自己是個小縣城出身、學習不好、腦子不好、也就唱歌還行的普通人,在他們公司的寫手的鍵盤下,自己就成了清高孤傲不屑於人間煙火的女神。
可能是這個頭銜戴久了,鄧紅也漸漸有了女神範兒。
她發現女神就是虛的,任何人、任何人,只要穿上十幾萬高定的服裝,踩上十幾萬的高跟鞋,拎著幾十萬的birk,都會成為女神。
於是公司給她的包裝也就是如此,出入各種有錢大佬參與的社交場合,用上百萬的一套衣服給她裹上,讓她在燈光下找到事先貼好膠帶的光線最好的地點,然後高階音效卡一開、百萬調音師上崗,她稍微開個嗓子,就能迎來資本家的掌聲。
「紅姐喜歡這樣的日子嗎。」第一個跟鄧紅聊天的圈子裡的人,就是邢天南。
鄧紅起初不知道他是富二代,以為他只是個信心爆棚的二流明星,「這樣的日子是什麼日子啊。」
「就是……」邢天南笑了笑,「被有錢人當作商品的日子?」
鄧紅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邢天南緊接著擺了擺手:「嗐,我瞎說呢,紅姐別放心上啊。」
鄧紅並沒有自己的城府,而潛規則更像是別的世界的事情。她的閨蜜雖然總是讓她小心著圈子裡的男人,但是她一直覺得圈子裡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