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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我已經腦補到一個光風霽月的少年了,我要是黎湛的同學,不敢想像我能多認真好學……」
「那樣美好的人,我見過一定記一輩子!」
「這個證人黎湛吧,證詞可信嗎?」
「到底什麼意思啊,是沈嶼澈殺了黎湛?」
「網上爆料說是有四個人?」
……
同時徐回周終於看向顧孟成,他表情淡定,「據我所查,被告在黎湛生前,曾買下了其租住的六棋村276號隔壁,276號和277號。並且在黎湛死後,買下了整棟樓。」
顧孟成的律師暗示他拒絕回答,顧孟成卻對著徐回周點頭,「沒錯。」
徐回周就收回視線,向法官申請第二名證人,江星奇。
顧孟成早不記得江星奇了,也並不擔心江星奇的證詞。
他是喜歡黎湛,但證明他喜歡黎湛,毫無用處。
包括接下來的沈嶼澈,季修齊,顧孟成都無所謂。
這場官司的意義,就是他見到了徐回周。
這時他聽見江星奇回答著徐回周的問題,「是,我和顧孟成交往過。」
顧孟成馬上反對,「只是玩玩,算什麼交往?」
江星奇無所謂地笑了一下,「玩玩也行,我和顧孟成玩過一段時間,我能證明顧孟成喜歡黎湛,他喝醉酒,親口說過他愛黎湛。」
徐回周又申請了許珩作證,到許珩,他很坦然地說:「顧孟成選我做情人,是認為我的眼睛像黎湛。」
法庭直播間評論就炸了。
「好漂亮的眼睛啊,和原告的漂亮律師一樣都是鳳眼!原來的黎湛該多漂亮啊?」
「一個猜測,顧孟成是追而不得怒而殺人?」
「……所以這到底和沈嶼澈有什麼關係?」
同時徐回周請上了第四名證人張頌雅,以及第一件證物舉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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