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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淚,連音都發不出來,看到跑過來的兩個大人, 張開胳膊要抱抱。
段巖以為這男人要麼是個人販子, 要麼就是流氓, 可看他瞧孩子的眼神, 那分明就是將孩子當親娃對待。
男人看到他們走過來,侷促不安地抓了抓衣擺, 神情悲痛地說:「你們是孩子的爸媽?要管好孩子,別讓亂跑,讓人拐了咋辦?糖, 給孩子吃,甜滋滋的。」
說完男人就站起身,跌跌撞撞地離開, 隨之而來的是一聲長嘆。
唐小琴會這麼失態是因為她對小說中的一幕印象太過深刻。
那段情節在書中只出現了寥寥數語。
公安經過多年走訪查探終於將一窩喪盡天良的人販子抓獲,解救出二十多個被拐賣的婦女兒童, 幫助他們重新回歸家庭。這其中卻有一個孩子的家人久久未聯絡到, 直到數月後才得知孩子的父親因為絕望無助選擇了自殺。
唐小琴當時想的是萬一認錯了也無妨, 橫豎這人行跡鬼祟,真要是人販子直接扭送給公安,也許順著這條線還能把後面的那幫人給一鍋端。
可現在看這個男人,從內而外的背上遮都遮不住, 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
唐小琴頓了下, 開口問道:「大哥,你是……孩子走丟了嗎?」
男人身子僵,回頭看了她一眼笑容苦澀:「是啊, 找不回來了,算了,不提了。」
「你去找過公安了嗎?去和公安報案,公安一定會幫你找到孩子的。你要告訴他們你家孩子的年紀,穿什麼衣服,長什麼樣子,他們找到就能通知你,總比你不知方向的亂找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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