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頁(第2/3 頁)
從少年到老年,聽雨數十年,聽出的意蘊各不同。一本書如果寫了十幾年,寫的人讀的人,心裡的東西也該各不同吧?
《九州縹緲錄》寫了十二年,十二年時間如恆河沙般從指間歷歷流過,手中卻空空如也。
有時候覺得,寫《九州縹緲錄》對我來說就像一場修行,初時見山是山,如今見山不是山,終有一日山仍是山,橫貫於蒼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時我已歷盡滄桑,得見蓮花。
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籍籍無名,在一座中國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國城市留學,名叫聖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蘇裡河的交界處,有個別名叫&ldo;西進之門&rdo;。多年之前那裡曾是一座繁華的大城,在那些英倫清教徒的後裔開發西部的時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匯處的聖路易斯雲集了四方的人和貨物,船並著船,跳板連著跳板,船工、貨主、妓女、吉普賽人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裡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樣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貨船主會在船上備一桶豬油,當你看見前面出現另一艘貨船的時候,就會命令水手把那桶豬油倒進燒煤的鍋爐裡。豬油熊熊燃燒,貨船突突地狂飆猛進,乘客們在船舷邊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時候,西進的偉大時代早已遠去,高速公路遍及整個美國,人們再也不必依賴長河。空蕩蕩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帶著不多的遊客穿過夕陽,拉響孤獨的汽笛。
在那座安靜得有些寂寞的城市裡,我寫下了《九州縹緲錄》的第一個故事《最後的姬武神》,那時候甚至還沒有&ldo;九州志&rdo;這個架空世界。
《最後的姬武神》本該是《九州縹緲錄》的結局。如今想來,沒寫開局而寫結局並不是因為我已經想透了這個故事,只是因為心太躁動,忍不住略過開頭和過程直奔結局,字裡行間都是火山般的孤獨和渴望,還有年少時無端的愛憎。
這本書初次成稿的時候我已經回到了中國,暫居在上海。我從美國帶回來的硬碟中整理出了第一版書稿。
那是我迄今為止最渴求成功的歲月,雖然那時的我在中國沒有立足之地。我喜歡去外灘18號的頂層酒吧喝酒,望著對岸的霓虹燈招牌直通天地、黃浦江上遊船往來,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書的時候我還在和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謂&ldo;中國指環王&rdo;,現在我跟他們中的某些人已經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給我留下的第一個印象來著港劇《上海灘》,燈紅酒綠,舶來文化,還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臺,每日上演風雲際會,你方唱罷,我復登場。後來我離開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裡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臺。在那個舞臺上很多人都會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沒有免俗,那時我經常是喝著酒動筆,文字青澀卻凌厲,字裡行間滲透著狂妄的熱情。
那時候寫到動情處真的會哭,有時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時候哭得像是獨狼,唱唸做打,生旦淨末醜,一個人都演遍了。
後來到了北京。
我 從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貨品就是這本書的書稿,雖然它在硬碟中甚至沒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說書劍飄零,我來到北京這座城市的時候卻只帶著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書。
我終於學會寫書這件事了,而且在這座城市裡有些朋友,大概還夾雜著一些運氣,漸漸地我變得有點名氣了,寫的另一些書在暢銷書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買了房子,熟悉這座城市裡的每條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飯。雖然寫書的時候還是邋裡邋遢,但也經常衣冠楚楚。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