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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比起來,他的個人標籤就顯得簡單太多了。就三個字:富二代。
我已經想不起來怎麼跟他認識的了,應該是在一次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會上。他看上了我,跟人吹噓三天就能追上我,如今兩年快過去了,他依然毫無建樹,在這期間他也談過無數次戀愛。也有女生曾經為他要死要活,但是他依然對我心存意念,原因很簡單,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沒意思。
天太熱了,我本來都想跳上他的車讓他送我回家,但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維維安,她正從街邊的一家小書店走出來,看了我們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譯過來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這樣的人混一起吧。”於是我臨時改了主意,衝劉翰文擺了擺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維維安的後面。
他得來追我,這是必須的。
摩托車的轟鳴聲在後面響起,劉翰文果然不負重望地追了上來,我第一句臺詞還沒有醞釀好,他車子已經在我和維維安面前一橫,直接攔住了我們的去路。
“你要幹嘛?”搶在我前面說話的人居然是維維安。
“你說暱?”他反問她。
維維安用手裡的書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聲說:“我都說叫你別騎這樣的車出來丟人現眼了吧,整個一街頭流動小丑!”
劉翰文笑得像個太監。諂媚又討好。
緊接著,只見維維安以非常矯健熱練的姿勢跨上了劉翰文的車,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頭跟我打了個招呼,不過短短几秒,兩人已經風馳電掣般的消失於我的視線中。
這兩個人居然認識?這是演的哪一齣?
不過我才不要友情客串。讓他們自娛自樂去吧。
“送完禮”回到家中,發現我媽特意關了店,要帶我去買新手機。我真心想要一臺iPhone4,但它顯然完全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連看都不多看它一眼。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用的始終還是當年那個諾基亞,邊都磨白了,還常常宕機。我慫恿她說:“你手機也該換了,不如換個蘋果吧,很好用的,玩遊戲。”
“我沒事玩什麼遊戲?”她舉著她的古董對我說。“我用手機頂多就是給你發發簡訊,這個挺好,用得順手,換一個還不會使。”
最終她給我挑了一個小小的三星。一千元左右。
“女孩子用這個好。”她高興地說, “小巧,又漂亮。
我不喜歡,但仍然雙手接過,裝出微笑跟她說謝謝。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恥於當面跟她提任何的要求.我早已習慣在她面前藏起我所有的慾望,彷彿這才是懂事體貼的唯一象徵。我出自真心不想為難她,所以寧願為難我自己。
本來都說好買完手機在附近吃小火鍋。誰知道她看了看貼在門口的價格表,拉我一把說:“還是回家吧,昨天烤鴨還在冰箱呢,不吃多浪費。”
我懶得抗議,是因為早已經習慣,明白抗議也是無效。
這三年來,我不時會想起池振宸和他曾帶給我們的那種生活。他對生活品質的講究和他用錢的大方甚至揮霍總是不免讓我有一種被珍視的嫩覺。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覺,而且那樣的生活再也不會有了。他沒有找來,我想大概也再不會出現吧。
不過那晚我居然夢到他,夢裡我又回到我的小姑娘時代,他卻已經是滿頭白髮,牽著我的手走到老師面前,對她說:“她要不好好寫作業,就罰她抄十遍。”
說心裡話,我願意抄。如果這不是夢
第6章
很多時候,我討厭夏天。我討厭灼熱的陽光,總是黏溼的面板,嗚嗚作響的空調和沒完沒了的白天。
最重要的是,彷彿所有令人擔心的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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