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晏總的魔法試煉(第1/2 頁)
亞林爵士除了計劃開設那個專為魔力消耗而設的奢華餐廳,他還考慮涉足運輸與倉儲,即魔法信使服務。
若能如傳說中的獸人東那樣,每年虧損卻越發壯大,亞林爵士做夢都會笑出魔法火花。
此外,發展這種依賴人力的產業,為每位員工增添福利,更能增強他們在魔力爆發時的消費實力。
亞林爵士梳理思緒,漸漸發現,也許下一個魔法迴圈,製造些微的損失並非難事。
首要之事,便是尋找額外收入來源!
實踐證明,完全依賴神秘的魔法契約來盈利並不明智。亞林爵士願意付出勞動獲取報酬,只要不濫用契約力量,契約也不會干預。
至於薪資上限是否算作濫用契約資金……
這個問題,還需向契約詢問。
亞林爵士在心中默問:“如果我投資開辦一家企業,以勞動換取公正報酬,我能設定的最高薪資是多少?”
【取決於宿主的實際業務能力和工作時長。】
亞林:“……”
聽上去,似乎不太理想。
亞林爵士的實際業務能力……幾乎為零。
雖然他覺得領導者的角色看似輕鬆,但真正接手具體職責時,他發現自己並不勝任。
這就好比亞林爵士拋開所有身份,去任何企業應聘,能獲得的最高薪資。
而且,他還必須遵循正常的工作時間,才能賺取這筆報酬。
例如,亞林爵士現在去餐館洗碗,每月最多能賺兩千至三千金幣,而且必須日復一日地辛勤工作八小時以上。
“這簡直難以置信!”
“正因為缺乏這樣的專業技能,我才依賴於契約啊!”
果然,契約在這個問題上毫不通融。
然而,亞林爵士隨即想到,這個規則或許存在漏洞。
對於某些簡單明瞭的工作,比如在餐廳洗碗或擔任侍者,薪酬標準相對固定。
但如果涉及到更抽象、複雜的職務呢?
比如……成為演員。
影帝與跑龍套的片酬相差數萬倍,即使演技相當的演員,也會因所參演的作品不同,待遇差距巨大。
那麼在契約的計算中,應如何衡量?
契約文字迅速顯現:【當前宿主每日片酬上限為1500金幣。演技、聲譽等提升,片酬將相應增加。】
【若宿主被與契約資金無關的公司聘用,不引起他人疑慮的情況下,契約不作限制。】
亞林爵士一怔。
為何會有這樣的差別對待?
稍加思索,他明白了。
這是契約為了防止亞林爵士“欺詐”契約資金而設立的防護措施。
比如,亞林爵士收購一家影視公司,自掏腰包10萬金幣請自己拍電影,這就不允許,屬於惡意欺詐契約資金……
在奇幻世界中,系統資金與魔法契約息息相關,任何與之無關的公司都無法觸及晏林的演藝生涯,除非他們願意支付的薪酬出自真誠而非系統干預。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晏林可以肆無忌憚。那些與系統資金無絲毫關聯的公司,很可能也與晏林沒有深厚的聯絡,怎麼可能給予他豐厚的報酬。晏林也無法進行暗中交易或微妙的暗示,因為系統的一項嚴令禁止讓人懷疑其存在或挑戰其權威。因此,只有當對方出於真心、無任何疑慮且合理地給出高價,系統才會默許。
這樣的條件幾乎難以滿足。“果然是嚴密的規則,想要投機取巧的途徑幾乎都被封鎖了。”晏林心中有了模糊的計劃,但這需要合適的合作,眼下只能等待時機。
此刻,電話鈴聲響起,是馬洋來電。
“林哥!晏總希望與您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