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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丫鬟胭脂,因盜竊被方夫人亂棍打死,丟屍荒野。
胭脂是方夫人的親信;只因盜竊就判這般大的罪;若是平常到還罷了,這節骨上,明眼人都知,只怕與最近風雨有莫大關係。
胭脂死後;王碧靈在方夫人身邊越發被重用了,成天忙碌得不行,與夏青曼更少見面了。不過即便這般還是不忘剛遭了大難的夏青曼,不時命小丫鬟送來一些吃食。
不過這些都未能影響到封慶昱,不管外邊如何風雨,除了從普佛寺回來那天休息了一天,平日依如平常跟著莫先生讀書學習。
夏青曼和沛春回來之後,依然跟在封慶昱左右,封慶昱對兩人歸來並未多有表情,只是淡淡的問了一句,傷都好了嗎,得知一切妥當,便是令兩人如從前一般。話語之少,令夏青曼頗為不習慣,這個曾經上房揭瓦的小屁孩已再不同從前。
封慶昱與莫先生在小書房裡探學問,伺候的人都位於門外不遠處,既有些距離又能清楚的看到屋裡情況。
齊風不動聲色的走到沛春身邊,望了望沛春那光光的腦袋,不由道:“我送你的假髮你未收到?”
夏青曼和掃書都在一邊立著,一聽不由都抿嘴一笑,明目張膽的看著好戲,饒是沛春神經再大條,也不由臉紅起來。
沛春下意思的摸摸自個光光的腦袋,道:“收到了,我覺著這樣挺好,那麼熱的天這樣多清爽。”
也不知是沛春複合能力特強,還是齊風給尋來的傷藥好,沛春腦袋上的疤已經幾乎看不見,如今越發顯得腦袋光亮了,夏青曼還笑她晚上不用點蠟。
沛春如今可謂國公府一景,所到之處無人不回頭望一眼,有的人還特意過來瞧。得虧沛春臉皮厚,竟是依然我行我素。不過別說,沛春的光頭確實挺漂亮的,濃眉大眼加個光頭有另一番特色,若非太過扎眼了些,倒也十分適合她的模樣,夏青曼甚至覺得比她留長髮還適合。
齊風點了點頭,“你不在意就好。”
沛春又傻傻的摸了摸腦袋,青曼與掃書不由對視而笑,總覺得每次沛春做完這個動作,光頭又更亮了幾分。
半響,齊風突然道:“三年後,我將離府。”
眾人頓時一愣,尤其沛春徹底驚呆了。
齊風緩緩又道:“我並非國公府奴僕,時間一到我必會離開。”
沛春小臉頓時黯然,低著頭咬著唇未曾言語。
齊風見此不由嘴角勾了勾,“你可願與我一起浪蕩江湖?”
沛春猛的抬頭,一雙眼睛亮晶晶的。
齊風臉上的笑容更大了,“我已與少爺提起,他同意放你出府。”
齊風沒說的是,條件是他得多幹三年,否則按契約今年年底便可以離去。
沛春驚喜道:“真的?我真的可以出去?”
齊風微笑著點頭,想了想又收斂了笑容,“不過只能與我一起。”
言下之意,你不嫁給我就沒法出府。
夏青曼和掃書一同鄙視,求婚就求婚,非要說得這麼功利霸道,小心沛春骨氣傲然,堅決不從。小心竹籃打水一場空,活該!
可惜沛春哪裡與他們想的一樣,笑眯眯的點頭,“我若能出府,必是與你一起的。”
夏青曼和掃書歪臉,這兩隻真是天生一對。姐姐,你知道什麼叫矜持嗎。
兩人親事就是這般三兩句話定了下來,夏青曼和掃書兩個圍觀群眾只覺無趣,連恭喜的話都懶得送上。
“這不是宋管事嗎,您老怎麼有空到這裡來?”掃書迎上前去,熱情的招呼道。
宋管事乃國公爺跟前得力的管事,曾經為國公爺貼身小廝,如今早已升為管事,在府中極有威望,一般人都使喚不動他。
宋管事正捧著一個托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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