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決定(第1/3 頁)
日曆翻到八月中旬,事情變化,要求當事人們必須做出相應的決定。
手術前,孫大力提出的別墅事,陸援朝首肯過,陳雨表面上是答應了,心理上仍覺得突兀、突然,不是錢的事,是此事是否考慮周全,有無風險的事。遲遲沒有人推進,孫大力炒菜、蒸雞蛋羹、護理丈母孃、辦出院手續、準備複查、偶爾還要搭把手帶甜甜,他心裡咯噔咯噔,他讓陳晴去催,陳晴直接問陸援朝,陸援朝在家,轉而下命令給陳雨。
家自然指的是,陳雨和郎因位於南城幸福裡的家。
家,只有七十平米,房型不錯,三居室,間間朝南,可七十平米也意味著,三個房間,間間都像鴿子籠。
當年,郎因所在的機關還有分配房子的名額,為了等分房,陳雨和郎因結婚時,一直與郎因父母一起住。婚後一年,陳雨懷孕,婚後兩年,甜甜降生。月子裡,月嫂、孩子,加上來照顧女兒的陸援朝,川流不息來看望孩子的親朋好友們,郎因父母家顯得逼仄、不便,而郎因分房的希望越來越渺茫,再不買房,能買三居室的錢就只夠買個廁所了。
一出月子,陳雨立刻咬牙,掏空錢包,借遍周邊能借之人,還找父母要支援,最終買下幸福裡的房。說到支援,陸援朝將一張寫著她畢生積蓄的存摺交到陳雨手中時,陳雨著實錯愕,她看清存摺上的數字,嘴張成“0”型,“媽!你們這麼能攢錢!”她感嘆道。“噓!”陸援朝是在潞城家中,交給陳雨存摺的,那天,那個時段,家裡只有她們倆,可陸援朝還是怕隔房有耳似的,示意陳雨噤聲。
為什麼要噤聲?
原因一,陳抗美不知道家裡究竟有多少錢。陸援朝是會計,還是陳抗美單位的會計。陳抗美雖然是一廠之長,可許多年都只見到工資條,沒見過真金白銀了,發工資那天,他的錢都被陸援朝直接從財務科領走。
原因二,陳晴、孫大力更不知道孃家究竟有多少錢。陳晴是個手大的,多少錢在她手裡都會變成她的衣服、鞋,更兼陸援朝在柴米油鹽上的省,沒有人會覺得她是百萬富婆。
原因三,在給小女兒錢買房時,大女婿孫大力剛因單位不景氣,跟著倒了黴,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待業男,他想盤下一個拳館,和幾個師兄弟一起經營。不是陸援朝不想幫他,是陸援朝不看好孫大力做生意,還做拳館這一類她眼中沒譜的生意。陳晴之前向陸援朝張過口,“我哪有錢?我哪有錢?”陸援朝一連串的重複,打消了陳晴借錢的念頭,總不能,剛拒絕了大女兒,馬上讓小女兒去招搖母親的大筆饋贈吧?
以上三個原因,陸援朝坐在床幫子邊,掰著三根手指頭,低聲和小女兒說過。陳雨當時已是新手媽媽,卻仍一臉天真地問老手媽媽,“會不會不太好?”“媽給我錦上添花,買房,卻不給姐夫雪中送炭,創業。”“你傻啊!”陸援朝收回掰過的倆手指頭,留了一個指甲最禿的,戳陳雨的額頭。“你買房,是剛需,我不能再看你,在婆家擠著受罪了。你姐夫創業,那是瞎扯,他開個飯館,還差不多。”是啊,陳雨對陸援朝的考慮表示贊同,畢竟孫大力的上一份工作是食品公司下屬飯店的經理。
“雨,媽跟你說件事。”陸援朝繼續掰手指頭的樣子歷歷在目,和病床前,安排自己給姐姐、姐夫四十萬買房的架勢一樣。日後,姐姐、姐夫有“靠譜”的事時,只要陸援朝一聲吩咐,陳雨必須拿出錢來資助,這筆錢,陳晴、孫大力不可以知道,陳抗美可以打折知道,郎因、郎因父母必須知道,這是老陳家給女兒追添的嫁妝,別讓北京人看輕了外地人,少數民族看輕了漢族,郎家看輕了陳雨。
陸援朝的每一步都經過精打細算,她的愛平分給兩個女兒,她的精力用在維繫手心手背的平衡中,陳雨於情於理都得聽母親的。陸援朝再一次催她轉款給陳晴時,她不假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