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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好像有點長。
但她會等他。她愛他。沒錯,她從來沒這麼說,但他感覺得到她想說。她愛他。他也愛她。
她會等的。
或許他就經過飯店一下,很快看一眼,看能不能找到她。如果他們兩個都消失了,警方就沒法追蹤了。如果只有他消失,然後又想辦法把艾瑪接過去,到時候警方或聯邦調查局就已經查出她的身分,曉得她對他很重要,等她到了新斯科細亞,警方早就跟在後頭。他開門迎接她時,兩人就會雙雙慘死在槍林彈雨下。
她不會等的。
如果不現在帶她走,就永遠不要想了。
他站在母親的瓷器櫃前,看著玻璃門板上映出自己的鏡影,想起自己一開始為什麼來這裡‐‐無論他決定要去哪裡,如果不換衣服,他就走不了太遠。他大衣的左肩處被血染黑了,鞋子和褲腳都沾了泥巴,襯衫在樹林裡鉤破了,上頭還有點點血痕。
在廚房裡,他開啟麵包箱,拿出一瓶芬克牌蘭姆酒。他脫了鞋,帶著那瓶酒走送貨樓梯上樓,到他父親的臥室。在浴室裡,他儘可能洗掉耳朵上幹掉的血,同時小心不要動到結痂的傷口。等他確定不會再流血了,便後退幾步,看著鏡中自己的臉。儘管耳垂不見了,只要沒有血痂,就不會引起任何人注意。即使是現在,他耳朵的下緣大部分仍然結著黑色的痂,雖然會引人注意,但不像打傷的黑眼圈或斷掉的鼻子那麼顯眼。
他喝了幾口芬克牌蘭姆酒,同時從他父親的衣櫃裡挑西裝。裡頭總共有十五套,一般警察的薪水頂多隻買得起兩套。鞋子、襯衫、領帶、帽子也一樣。喬挑了一套hart s插ffner ≈ arx的糖褐色單排扣條紋西裝,配上白色arrow牌襯衫。絲領帶是黑底,每隔約四寸有一道紅色斜紋。黑色的tletons皮鞋,帽子則挑了一頂滑順如鴿胸的黑色knapp-felt氈帽。他把手槍和鞋子放在衣櫥頂,換上他父親的衣物,然後把手槍插回後腰裡。
從長褲的褲管長度判斷,他和父親的身高畢竟不是一模一樣。他父親稍微高一點點。另外他的帽子尺寸也比喬小。喬把帽冠往後推一點,看起來比較時髦。至於長褲,他把褲腳翻邊往上多折一道,然後從他母親縫紉桌上找來安全別針,把翻邊固定好。
他拿了換下來的衣服和那瓶蘭姆酒下樓,到他父親的書房。即使現在父親不在場,要踏入那房間時,還是揮不去那種冒犯的感覺。他站在門口,聽著整棟房屋的聲音:鑄鐵暖氣片的滴答聲,客廳裡那座老爺鐘要敲響前、鍾鎚舉起的嘶嘶聲。即使他很確定屋子裡沒有其他人,卻還是覺得有人在看他。
時鐘敲響時,喬踏入了書房。
俯瞰著街道的凸窗前,放著他父親的書桌。這張裝飾華麗的維多利亞時代雙人大書桌,是上個世紀中期在都柏林製造的,以一個出身愛爾蘭柯克郡克朗納奇提鎮那種窮鄉僻壤的佃農之子來說,是不太可能夢想自己能擁有的。同樣的話也適用於窗下的矮櫃、地上的東方地毯、厚厚的琥珀色窗幔、瓦特福水晶玻璃醒酒瓶、橡木書櫃、他父親從來懶得閱讀的皮面精裝書、銅製窗簾杆、古董皮沙發和安樂椅,還有核桃木製作的雪茄盒。
喬蹲下身,開啟書櫃底下的一個櫥子,眼前是一個保險櫃。他轉了號碼‐‐三‐一二‐一〇,是他和兩個哥哥的出生月分‐‐開啟了櫃門。裡頭有一些他母親的珠寶、五百元現金、房契、他父母的出生證明、一疊喬懶得檢查的紙張,還有一千多元的國庫債券。喬全都拿出來,放在櫃門右邊的地上。那個保險櫃的背牆跟整個保險櫃一樣,都是厚厚的鋼所製成。喬兩隻大拇指用力按了上方的兩個角落,讓保險櫃彈出,放在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