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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不住呀。&rdo;梅頭自言自語道。突然覺得很想哭。
&ldo;已經去了挺久了,差不多也該回來了……啊,回來了啊。&rdo;
只見有個男人正鑽過黃色的封鎖帶朝這邊走了過來。他是在體育館事件裡曾經見過保土谷署的刑警。如果他能早點回來就能避免發生這種尷尬的慘劇了。
對袴田的內心想法毫不知情,那位刑警&ldo;事情很順利。&rdo;以此作為開場白開始進行報告。
&ldo;昨晚有四名作業員在那間小屋的二樓過夜。從那邊的窗戶能清楚看到圖書館的西側‐‐事務室和二樓的窗戶。據說那裡在夜間窗簾也是拉開的,所以作業員們很清楚地看到圖書館的狀況。&rdo;
首先,在晚上八點建築物內的照明被關閉。在那之後就從沒看到窗戶對面亮起燈光。也就是說應該沒開啟過電燈。不過相對地曾經看到二樓的窗戶有過三次光線的搖曳。&rdo;
&ldo;三次……&rdo;
&ldo;第一次是關燈後的一個半小時之後,大概九點半左右。第二次是三十分鐘後,大概十點左右。第三次是一個小時之後,大概十一點左右。據說當看到亮光時,他們就說起最近圖書館似乎僱用了夜間警備員的話題,所以對這件事有所印象。&rdo;
說是在夜間看到搖曳的微光,難道是手電筒嗎。不過,
&ldo;被害者並沒有帶著手電筒對吧。是被犯人帶走了嗎。&rdo;
&ldo;也許不是手電筒而是手機的照明吧?&rdo;梅頭說。&ldo;可以拿來替代吧。&rdo;
&ldo;啊,原來如此。&rdo;
&ldo;真是個方便的時代啊。&rdo;白戶感慨地點了點頭之後,&ldo;可是無法解釋看到燈光的時間存在間隔啊。十點是死亡推定時刻所以還好說,不過三十分鐘前和一小時之後的就……&rdo;
九點半,十點,十一點。既然有被目擊到光線,就證明當時有人身在館內吧。到底是有誰在幹些什麼呢。這就是白戶所言的&l;第一個謎團&r;。
&ldo;總而言之,首先需要證實被害者昨晚的行動……白戶先生,莫非你也已經派人去調查過了嗎?&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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