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是愣住。回身看了一眼正在鬆綁自己的張琪。
“我們是警察,你們已經被包圍,不要做無謂的抵抗。”門外再次傳來男子的警示聲音。
“喊……喊……喊,這幫警察就知道喊,恐怕壞人聽不到,難道你就不怕玉石俱焚嗎?真是無語……”在聽到那個男子的喊聲後,張琪沒有一點像小姑娘所表露出的興奮,反倒是當即低聲罵道。
此時,如果來的是警察,張琪還真想揍這幫混蛋一頓,就像時常看到的電影一樣,剛剛自己有危險的時候不出現,現在事情結束了,自己解決了壞人,反倒出現撿自己的功勞。
而且這個警察的聲音令張琪十分反感,說話不乾淨,話語中間帶著髒字,聽著就彆扭萬分。
其實這又怎麼能怪這些警察?如果不是張琪見到每個警察都厭煩的話,也不會有什麼感覺,畢竟警察出現的目的是來救人,但是具體怎麼救,那麼就要分情況了。
俗話說,人分三六九等,警察當然也是如此,而在警察部隊裡面,一個個警察都nb哄哄,穿著有板有眼,正正式式的警服,就跟個地主老財一樣,都是大爺。如果有百姓打了報警電話,還真的就像孫子找大爺辦事一樣,沒點好處,沒點“行動經費”“支援建設”,他們才不會為普通的百姓辦點實事。最起碼,說話也要和和氣氣的,這樣才能出警。
如果是遇到了什麼真正的大事,比如黑幫火拼爭鬥,搶劫殺人等等,他們即便是接到報警電話,不得不出動的情況下,那麼他們這種人也是會拖到不能再拖才會趕到,甚至是事情完全結束了,該逃的逃,該傷的傷,該死的死之後,他們才會到現場好好忙上一番,將傷者扣押頂罪,拉警戒,取證據,問目擊者等等一系列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作用的事情。
明明可以當即抓到犯人,卻偏偏放走,這種事情在這座有些偏遠的城市之中不知道發生了多少次,而就算他們無意間撞見歹徒正在行兇,能夠有一個不立即逃走,反倒勇猛而上的,就已屬罕見。
當然,雖然上面這種人佔了絕大部分,但是仍舊就那麼一些雖然當年在警校學習一般,而且時常鬥毆打架,被老師譽為國之“廢柴”的人在當了警察後極其富有正義感,或者可以說是逞強好事的人,雖然他們同樣外表流裡流氣,但不失為一個相對正義的警察。
這種人在普通的百姓看來,並不是個值得依靠的人,而就算這種人出現在百姓面前,他們都會懷疑眼前的警察是不是冒牌的,是不是蒙人的詐騙犯,他們寧願去相信那些不做實事,只會說一些冠冕堂皇大“謊話”的警察,畢竟相對來說,往往衣冠禽獸受到的愛戴,帶來的可信度更加高上許多。
而這種人在同為警察的同事之中,更是被認為是一種異類,甚至比那些老老實實幹本職工作的警察還要奇怪,這種人,看著每天不著調,無所事事,還有些“瘋瘋癲癲”,本以為也是個混高工資,高福利,高待遇,不管事情的警察,可是誰能想到當真的有事情的時候,這些人還真的會挺身而出,充當救苦救難觀音菩薩的職責,難不成真當自己是救世主下凡?地獄判官懲罰罪人不成?。
不過就算是如此,那些警察幾乎都會認為這樣的人是愣頭青,沒事找事,有高工資,卻偏偏嫌自己命長的愣頭青罷了。
而今天,正有一名剛剛從警校畢業後進入刑警隊沒幾天的愣頭青林峰,正在興頭上的他接到了一個匿名群眾舉報的案件,那就是本市市郊的一間大型超市中有人打架。
這種既不是黑幫爭鬥,也不是歹徒劫持的案件。如果僅僅是這樣的民事糾紛的話,那麼根本不會驚動刑警隊,一般的派出所民警就能輕輕鬆鬆的解決,頂多不過就是個庭外和解罷了。
而林峰,他自然也是這樣認為的,雖然這樣有負愣頭青的名號,但是愣頭青並不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