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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蘭心酸地抱著幼子,帶著陪嫁過來的雨霖、雨霜進了“清竹園”,從此變過起了離群索居的日子。除了一日三餐還從廚房拿取,其餘時間,可說是足不出戶。
蕭蘭替兒子聘來的奶孃,前後只給小公子餵了三天奶,就被楊易居以“內室不容外女隨便進出”為由給打發走了。蕭蘭無奈,只好用米湯來餵養孩子。
蕭蘭明白楊家不喜歡這個孩子,自己也不願意讓幼子落入那個道貌岸然的貪婪之家,便讓孩子跟了自己的姓,因女兒國風俗,向來是生女才可取雙名,生男只可取單名,惟有皇室子弟可以例外,故蕭蘭就為子取名“文”。
楊家對此不聞不問,彷彿就根本沒有這麼個孩子似的。
蕭蘭本是才子,即便不聘西席,他自己的學問,用來教養兒子也是綽綽有餘的了。因此,待蕭文三、四歲時,他就開始給兒子上起了啟蒙教育,後來,隨著年齡的長大,又教他詩書禮儀,琴棋書畫。他的用意,乃是讓兒子心理有所依託,即使將來所嫁非人,也不至於因妒生恨,活生生毀了自己、樂了旁人。
蕭文兩歲時,楊易居納的二房、商賈之後的曾敏,總算讓楊家父母如願以償,楊易居生下一女,取名“楊鴻雁”,以示“鴻鵠高志,遠在四方”。楊家父母大喜,慶生的流水席開了三天三夜,京城鬨動。與蕭文出生時的默默無聞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語。
蕭文七歲時,才第一次見到自己的妹妹。那個嬌俏的女娃兒,被人寵上了天,對蕭文這個哥哥全然不放在眼裡,甚至於蕭蘭,她也敢指著鼻子叫罵。
蕭蘭知道這是曾敏在背地裡頭教唆,他不願意和個小孩子計較,因此只做充耳不聞。蕭文卻是忍她不得,衝上去和她理論,小女娃揮拳就打,兩個娃娃便糾纏在了一起,當然是年紀較大的男孩子要明顯佔上風。
蕭蘭趕緊去拉,楊鴻雁趁機跑了回去,加油舔醋地一番哭訴,把楊家父母氣得要死,直嚷著要家法懲治蕭文。
蕭蘭無奈,拉著兒子到前面來向眾人賠不是,自願承擔責任,只說是自己教子無方,不配做楊家正室,寧願領著蕭文在“清竹園”平淡一生。
交涉的結果,蕭文免去家法處置,曾敏如願以償,自此開始以楊家正室自居,後來楊易居做了左丞相,還為他討了個“二品誥命”的封號,更是得意洋洋,父憑女貴。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了,長大的蕭文漸漸明白了自己父親的遭遇,他開始覺得是自己對不起父親——若不是因為他,父親現在應該還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如果,他是女孩子就好了……不過,性別是無法改變的,唯一可以改變的,只有讓自己更出眾,讓自己成為眾人的焦點,籍由未來妻子家的權勢,來保住自己父親在楊家的地位。
於是,他開始這麼做了。
先是不經意地散落出自己的詩篇,後又狀似無意地在母親的賓客中展露芳華……
慢慢地,楊丞相家的大公子才學出眾的名聲被傳了出去,大公子貌如天仙下凡的傳聞在街頭巷尾傳開……
再後來,他得到了“京城第一才貌雙全佳公子”的美譽,父親和他又受到了母親的重視,“清竹園”裡多了些僕役,他的身邊,多了兩個小廝,他給他們取名“秋住”、“冬行”。只是關於他隨父姓一事,楊易居卻並沒有要求他改歸“楊”姓——反正將來總是要嫁出去隨妻子姓氏的,又何必多此一舉?
先皇駕崩,新主登基,按照慣例,若百日之內不選秀,以補充後宮,則須等三年之後。這一年,蕭文只有十五歲,未及弱冠,不得參選。
這讓楊易居懊悔了足足半年有餘,從此下定決心,不應親事,只等三年後,女皇再次選秀,她便要送蕭文進宮,自己也好撈個國丈噹噹,她有這個自信:蕭文絕對可以成為四君子之一。卻完全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