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漢不吃眼前虧(第1/1 頁)
班主任嚮慕陽控訴了我的劣跡斑斑,娘娘腔的母親也恢復了戰鬥力開始各種批評我暴力、不講理,還說要告我蓄意傷害。 慕陽沒說什麼,只是偶爾點點頭,任由他們像倒垃圾一樣的持續輸出,我突然覺得他怪可憐的。 估計是覺得自己佔了上風罵嗨了,娘娘腔的母親突然罵了一句“有媽生沒爸教的東西”。 我的火氣瞬間就被點燃了,衝上去就要跟這個老孃們兒拼命。 慕陽一把攔住我,呵斥道:“住手!” 我有些憋屈,但還是聽話的。 “有種你再說一次!”這話慕陽是衝娘娘腔的母親說的,慕陽一改謙遜的面孔,臉都黑了。 對呀!這話罵我就等於在罵他,他聽了肯定比我還難受。 對方也許是覺得自己說話過分了,也可能是被他的氣場震懾到了,別過臉不吱聲。 慕陽繼續道:“我妹考試作弊是不對,打了你兒子也是她的不對,但是你辱罵她人就是你的不對!打人違法,辱罵她人一樣涉嫌違法!” 幾位老師看氣氛不對了,紛紛開始兩頭勸,畢竟鬧到警察局去對學校的形象也不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頓好言相勸後,娘娘腔的母親才同意賠錢了事,但前提是我得向他兒子道歉。 反骨的我當然百般的不情願,慕陽看出了我的心思,跟老師說要和我單獨談談,然後瞪了我一眼:“出來!” 我老老實實的跟了出去。 為了不讓別人聽見,他走到兩棟教學樓相連線的走廊上才停下,轉過身臭著臉看我。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先開口了,反正我也想問來著。 “剛下飛機去公司看老媽,她見到我就跟見到救命稻草一樣讓我過來收拾你。” “哼!”我知道他後半句話是故意的。 “哼什麼哼?不服是嗎?你十七歲了,不曉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嗎?” 直覺告訴我他要開始絮叨了。 “滿十六歲,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你知道你如果把事情鬧大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嗎?”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嚇唬我,也不懂娘娘腔那樣的傷算不算輕傷,但我確實害怕了,我不想坐牢。 見我不吭聲,他也不再廢話,不帶任何感情的問我:“去不去道歉?” 我點了點頭,好漢不吃眼前虧,自保要緊。 “那走吧,態度好點知不知道?” “知道了。” 經過雙方的調解協商,我向娘娘腔道歉了,還被學校記了一個小過的處分,明天得上交一份檢討書給班主任並當著全班的面朗讀,感覺老臉都丟盡了。 這次我長記性了,告訴自己以後打人絕對不能下重手,不能致輕傷。 確定了醫藥費的和精神損失費的賠償價格後,慕陽從包裡拿出一式三份的調解協議(娘娘腔家一份、我們一份、學校留一份)。 娘娘腔的母親本來不想籤的,慕陽說付賠償款必須籤調解協議,否則到時候她不認賬亂加價怎麼辦。 一旁的老師也不好說什麼,畢竟要求合理,便跟著勸她簽了。 放學鈴聲響起,他們一手交協議一手轉賬,慕陽幫我賠了一萬塊錢,這事兒才算告一段落。(說實話我覺得太貴了,有點心痛。) 一年多了,班主任好不容易逮著個人告我的狀,人都走光了他也不捨得走,一個勁的讓慕陽要好好管教我,免得走了歪路回不了頭。 “回去我一定多加管教,有勞陳老師您費心了。” 慕陽的態度讓班主任很是滿意,不禁感嘆道:“感覺你們兄妹倆,差別挺大的。” 我很不屑,在心裡默默的“切”了一聲。 得知住宿生離校過夜要請假條,慕陽以回家教育我、監督我寫檢討為由幫我請了假,並幫我申請了走讀,也就是說!我以後都不用住校了! 此刻的我,滿腦子都是問題想問,但他根本不搭理我,命令我回教室收拾書包,把請假條交給宿管,有什麼問題跟他回家以後再說! 好的呢~我開心得像個出籠的野獸,孰不知是自己高興的太早了。喜歡臨時監護人,不聽話就收拾你()臨時監護人,不聽話就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