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第2/4 頁)
能出去大山,它再值錢也花不出去,給你擦腳正當用。”
“東西用到合適的位置,當即起了它的作用,就不算浪費。”
阿萍是知道在古代布匹可以當錢幣使用的。
但那又怎樣?在她眼裡看來東西不分貴賤,只看它有沒有用,在恰當的時機得不得用就好了。
人是比物貴重的,這個道理起碼在她心裡是這樣的道理。
毓秀第二次在別人這兒體會到被珍視的感覺,她鼻子一酸,趕忙扭頭看向別處,免得自己在阿萍面前落下淚來。
自從。。。以後,她是最明白眼淚在這世上是最無用之物。
流淚這個行為只會讓自己和關心自己的人更難過而已。
阿萍給毓秀擦乾了腳,就招呼正坐在孩子堆裡的梟奴過來:“梟奴,你過來,我給你秀姨捏腳緩解一下。你來看著學學,等會兒你與貴郎、誠郎他們兩個互相捏捏。”
“這套按摩手法,雖然痛了一些,但你們的腿就不容易壞了。”
梟奴聽了阿萍的招呼,立刻就穿上鞋走了過來:“嗯,好,我學。”
看他過來站著了,阿萍轉頭對毓秀說了句忍著,就動手給她按了起來。
毓秀痛得齜牙咧嘴,眼角都滲出了些淚水。可等阿萍給她按完了一會兒後,她的確覺得自己的腿輕鬆了很多。
按完了毓秀的腳,阿萍又去看梟奴和貴郎、誠郎他們三個互相按腳,言語指點了些他們力道的不對,等他們改正後,阿萍又坐回了毓秀身邊。
她又從百寶囊內掏出了一雙麂皮靴:“毓秀,我腳比你大一些,你穿上我這雙鞋時,用麻繩在外綁緊些,我想這麼做了應當是不妨礙走路的。”
毓秀推辭道:“這麼好的鞋子,你自己留著穿吧。”
阿萍低頭瞟了一眼地上她那雙溼透的布鞋,再開口時語氣裡帶著幾分不容人拒絕的霸道:“給你穿你就穿,你是個配得上用好東西的姑娘。”
這一路上,她算是看出來了毓秀行動上是第一個走出匪窩的姑娘,但她的心卻是在所有姑娘中唯一還留在匪窩裡的。
這樣可不行,阿萍想毓秀以後自己決定了是要再嫁,選擇物件還是不愛的偏僻村落裡的農夫,她可不能還是現在這個性子。
敏感脆弱,外面瞧著是幹練潑辣,內裡卻過於善解人意,還被養成了覺得自己配不上好東西的‘節省’性格。
這可不行,這樣的性格太吃虧了,以後毓秀在村裡的生活,阿萍簡直不敢去細想!
歸隱田園是不錯,是自古以來肚皮吃飽的人們心中美好的幻想。
但幻想中的鄉村和現實的鄉村並不一樣。
而且男性眼裡的田園生活和女性眼中的田園生活難度係數差別很大。
常人都嫌棄村婦潑辣野蠻,殊不知在鄉下農村,婦女們要不這樣,是很難在家吃口飯,在村裡說出的話被人聽入耳。
阿萍現在的實力還不允許她帶上弱者同行,所以她在遇到弱者時就盡力想要把自己腦中關於怎樣生存才能更好的知識,傳授於他們。
哪怕貧苦的人們現在不懂什麼是紅星的救贖,但阿萍也想努力讓他們活久一點。
。。。爭取能活到看到黑夜裡出現紅光的那天。
就靠言語、靠行動告訴毓秀值得吧!她想自己是作為拯救者這個身份出現在毓秀眼中的,想必她說出的話是對她很有用。
這樣讓毓秀記住自己和她相處時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等以後她吃了虧就不會想到自己不配,而是記得曾經有人對她說過的話:
“姐妹,你值得去擁有一切美好的事物!”
阿萍看著毓秀臉上出現動容的神色,知道自己沒白費勁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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