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具瑗失寵拋房產,賑災購糧貸數億(第3/3 頁)
萬錢,由具珪上門取錢。
具瑗賬房管家算出每年收三千萬錢的方式到第十三年與純放貸持平,二十年到期比純放貸總共多賺近二億八千萬錢。
具瑗又道:“雍縣鴻冢山鐵礦石品質好,吾讓具珪幫汝找礦石買家收購鐵礦石。
汝回去等訊息,具珪會帶買家找汝。賣礦石所賺的錢需分具家五成。”
韓遂道:“買家大概有多大需求量?一斤鐵礦石所賺的錢最多也就一錢,還有人工、儲運等多項支出,十斤礦石分汝一錢如何?”
具瑗沒想到這個年輕人做生意挺狠的,想想礦石可以穩定一成收益二十年,加上放貸二十年每年穩穩的收益,具家也不用擔心過多財產集中在手裡招仇人眼紅,家族無憂已。
具瑗於是答道:“估計需求有月供二百到三百萬斤。吾接受十斤礦石分一個錢給具家。”
韓遂見具瑗同意放貸了,就為具瑗出主意:“吾族人祖先都來自戰國的韓國,聽族人說秦漢之交的軍神韓信死後有一幼子改姓韋,輾轉到交州生存下來。
具大人如回鄉覺得不安全,可以學韋氏直接去交州定居,那裡遠離中原無人問津。
吾有韋氏族人在交州的地址,韓氏宗親聚會時彼等曾派人參會。”
具瑗眼睛一亮,露出平時隱藏的鋒芒,一煞那,又變回慈眉善目的樣子。
想了一下,具瑗道:“好主意!”
具瑗讓家丁把具珪喊來,吩咐了幾句,韓遂要來具珪的幾處聯絡地址。
雙方約定韓遂購房產的五萬四千匹布帛幣不扣減,具家春節前運走有急用。
二億四千六百四十萬錢的籌集由具平將具家在各州郡的“揚州樓”、“揚州客棧”、“豪宅”、田產變賣成布帛幣。
在春節後六十天內由具珪分批押運到金城交給韓家,共計四千六百九十四車。
各郡門客下次僱傭費下個春節前由韓遂發放,本次已在二十六天前由具家發放了。
放貸、礦石、各郡門客三件合約寫好後請韓遂明日再來一趟簽約。
韓遂才明白自己寒假從洛陽回金城一路常住的沿線各縣城的揚州客棧可能都是具家的財產。
談完,韓遂回到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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