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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1979年年初張中受命恢復組建國家檔案局時,就到處呼籲國家45要實行檔案立法。
他一面指示業務人員收集資料,起草《檔案法》;一面積極上書。
他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於1979年6月間召開的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正式提出了一個《建議制定國家檔案法》的第220號提案。
提案在揭露了“四人幫”一夥破壞檔案工作的罪行後指出:
“我們從*、‘四人幫’一夥破壞檔案工作的慘痛教訓中,深切地感受到,要確保黨和國家檔案的完整與安全,要保障檔案工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人身安全,不可沒有法制。
因此,我們建議國家制定一個檔案工作的立法檔案,規定若干條文,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明令頒佈執行。”緊接著還提出了檔案工作立法的十個方面的內容。
這個提案對國家檔案立法起了重要的作用,得到國家的重視,同年9月由國務院辦公室轉國家檔案局研究辦理。
10月10日國家檔案局在給*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全國檔案工作會議的報告》中提出:“鑑於*‘四人幫’破壞檔案工作的嚴重教訓,為了確保黨和國家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保證檔案工作人員的權責不受侵犯,由國家檔案局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報人大常委會批准實行。”
1980年2月14日,*中央、國務院以〔1980〕16號檔案批轉了這個報告,同意制定《國家檔案法》。
第二次:……全國政協五屆四次會議第569號提案張中退居二線後仍堅持檔案立法的主張,1981年9月在五屆全國政協第四次會議上,他再次提出了《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案》的第569號提案。
提案闡述了三方面的理由:“一、檔案是科學研究的第一手資料。
充分發掘歷史檔案的使用價值,對於不斷總結歷史經驗,開拓新的研究領域,推動我國科學研究的發展,為四化建設服務,都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的全部檔案應當視為整個國家寶貴的歷史財富。
對歷史檔案重視與否,是反映一個國家科學文化發達與否的重要標誌。
……二、建國以來,在黨和國家的直接重視和關懷下,我國46謝麗榮具有歷史意義的三份提案已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檔案工作體系,收集、整理與保管了大量的歷史檔案。
……但是,在*和‘四人幫’反革命集團橫行時期,他們為了篡改歷史,曾大肆盜竊和毀滅歷史檔案。
具有歷史意義的三份提案(2)
……此種無法可循、逍遙法外的局面若繼續下去,將會對黨和國家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三、在我國古代,大量歷史檔案所以能夠儲存下來,也是與法律保護有著重大的直接關係的。
……制定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方合國體,也勢在必行。”
第三次……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第729號提案1983年1月2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印發張中等委員於1982年在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再次呼籲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第729號提案。
提案的主要內容是:“經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和四次會議提案審查委員會確定的《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一案,迄今尚未解決,提出儘快制定國家檔案法勢在必行。”提案的審查意見是:“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會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國家檔案局研究辦理。”
這個提案對促進檔案法的起草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以上三次重要的提案,說明張中是國家檔案立法的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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