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劉海洋(第1/2 頁)
林志宇問:“方濤,你什麼時候結婚?”
“不知道,現在單位還沒有分房子,總不能委屈了她吧!”方濤有些犯愁,他也想早點結婚生子啊:“但現在等分房的年輕人還多著呢,唉!”
林志宇有些驚訝:“他們家條件挺好的吧,你可以住他們家啊!”
“這怎麼行?那我不是成了倒插門的,再說,我爸媽來看我都不能住在家裡,我可受不了看著他們去住賓館!”
“好像也是!”林志宇自己當初就住楊家,他完全沒有這樣的想法,只覺得有了家人只剩下高興了,但仔細想想他孤家寡人一個,住哪裡都無所謂。
大約心裡也積攢了很多話,方濤平時也不好對別人說,對著這個小時候的玩伴倒也有了傾訴慾望。
他繼續說道:“張芸芸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我住進去總歸不好!我也不想張芸芸被人嘲笑嫁了個沒有用的男人。不過,聽說我們單位過了年要修建新的宿舍樓,說不定等不了太久我就能分到房子了。”
林志宇還挺羨慕:“能分到房子就好,要是有困難也不要自己一個人硬抗,你不願意和方老師、師孃說,就告訴我,雖然我不知道能不能幫上忙。”
“行,我可不會跟你客氣,弟妹這掙錢的速度我都眼紅了,哈哈哈!”
知道方濤說的是給張芸芸母女做衣服的事,林志宇沒有說其實在港城才是真正掙了錢。
這時,楊柳三人高高興興下來了,可見張芸芸母女對衣服十分滿意。
楊柳總共只收了五百塊錢,要是被吳茜知道怕是要跳腳,但對於張芸芸他們來說,已經很貴很貴了,但她們對這些衣服十分喜歡,反正用的錢是港城姨媽寄來的,倒也沒有那麼心疼。
吃了飯,兩人回了賓館。
楊柳拉著林志宇坐在對面,十分嚴肅地說道:“這個貔貅猶如個燙手山芋,拿在手裡也不知道是福是禍,不如捐了吧!”
林志宇神色平靜地問:“怎麼捐?”
“我當時騙那個刀疤臉,說認識上面的人,其實並不算是騙他。”
“誰?”林志宇驚訝極了。
“你想想,我們省最高那位姓什麼?我們身邊有誰是同樣姓氏?”
林志宇經常看報紙,自然知道這事,稍微一想便說道:“劉海洋?和省裡那位是,是父子?”
他從沒有往這方面想過,此時說出來也不免驚訝和不確定。
楊柳點點頭,“我當初和劉廠長吃飯,曾見過紅星飯店的經理對她十分客氣,後來我找李清側面打聽過,說劉廠長的家人在省裡工作,劉海洋從京城來的,但他又是劉廠長的侄子。”
“如此想來便八九不離十了。”林志宇也不得不佩服楊柳的觀察和分析能力。
“我想,我們自己去捐這貔貅,肯定引不起什麼浪花,不如讓劉海洋幫忙找人宣傳宣傳,那麼這個貔貅也算是捐得值了!何況,這貔貅捐給博物館,即有人能好好研究這東西,我們也不用被人糾纏,難道常輝能跑到國家博物館去偷東西不成?”
林志宇伸手握著楊柳的手,露出一個欣慰地笑:“我以為你會捨不得!其實我也想過把這個貔貅捐出去,常輝也不會再糾纏陸爺爺和我們了,我們家裡有孩子、有老人,和這些人鬥不起!”
“嗯,那我們給劉廠長打個電話,問問劉海洋能不能回來一趟,這事不能安安靜靜捐出去,我們要搞得人盡皆知,這樣才能讓常輝和他身後的僱主收斂些。”
楊柳並不想白白捐出去,既然得不到利,那至少得點名,若是林志宇被塑造成一個楷模,有了這層光環,他們夫妻以後不管做什麼都能更順利一些,而且常輝之流不敢明目張膽來順裕縣找他們的麻煩。
“好,那現在就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