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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魔和鬼一樣,可以靠吞噬同類變得強大,他們的骨子裡天生就流淌著殺戮的血,弱小時候殺同族,強大了殺外族。
魔自然有魔的優勢,比如說殺傷力大,大部分頭腦簡單,四肢發達,除了像魔王這樣極少部分,武力值高,腦子也精明的,大部分時候都是一根筋,挺好騙。
而且他們生命力也很頑強,就像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
不是,這好像也不是什麼優點。總之魔修和程喜,和他註定不是一路人。
因為程喜其實並不喜愛殺戮,她修的道是平衡之道。
大概就是你如果想要捅死我,我一定讓你灰飛煙滅的那種,要是有什麼地方失衡了,那就多的地方割一刀,保證彼此平衡。
要是兩邊都不服氣,那就都割一刀,一刀淺一點,一刀深一點,直到兩邊都弱的不行,沒有辦法打起來為止。
陶厭的道沒有那麼講究,他覺得自己修的是金錢之道。
大概是因為曾經失去的東西太多,他愛上了那種薅羊毛的感覺。
待在這交界處,他不知道幹了多少類似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開客棧的老闆娘覺得同他是同道中人的緣故。
不過陶厭覺得自己比那個老闆娘好的多,他從來不對仁義之士落井下石,坑只坑那些黑心肝的傢伙,還有那些腦子一根筋的妖魔。
程喜失笑:「這話你得虧沒讓阿爹聽見。」
陶厭傻笑,他的長相是那種艷麗張揚的風格,大概是十五歲的時候還小,對男子而言,沒有長開。
如今經了這麼些歲月,長相越發妖孽,只是這艷麗裡帶著兩分純,像是生在雪山上的白狐,狐狸眼勾人,在程喜跟前笑起來自帶兩分嬌憨:「其實今日我還挺高興,我覺得陛下嘴巴上不說,已經承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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