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楊昭、海傑:男人之間的決鬥(第2/3 頁)
哈哈,哈哈哈!”
在場仍舊是沒有一點聲息,侮辱至大,莫過如斯!
“武二,你堂堂八尺男兒,難道頭上裹的是女人的花布?”
海傑怪眼一翻。
“武二言出如山!小六,給我拿燈籠來!”
清河縣捕快臉上一片死灰。
“慢著,海大人,您說的,若是清河縣捕快能有一人勝得了你,你就立即走人,此刻,你勝了所有人了麼?”
楊昭輕輕擺手,示意小六無需去提燈籠,向前一步,靜靜的看著海傑,不卑不亢。
“哦?楊昭,好你一個狡猾的人兒,莫不是你說,今晚,清河縣捕快並非都在場,要海某逐一斗過了,才算賬?
你清河縣丟得起這個臉,海某也無暇跟你胡鬧!”
捕快們聽了,心中也是搖頭,連武二都勝不了的,清河縣還能有誰。
“無需其他大哥跟您鬥,就楊昭一個可以了!”
“你?”
海傑怒極反笑。
“你們清河縣男人都如此反口復舌的麼?方才你說了不跟海某鬥,如今又食言而肥,是武二如此教你的麼?”
“楊昭!”
武二正要說話,楊昭搖搖頭,武二一愣,“楊昭眼神如此的堅定,就跟當年楊大哥一般:胸有成足!”
他也就不說話了,沒有任何理由,就相信楊昭一定能令清河縣衙門度過這個難關。
“海大人,剛才楊昭說,此刻不跟你鬥,而不是說不跟你鬥!”
“別夾纏不清的,什麼此刻不此刻的,難道打架還要分時間?”
“確實!大玄律例規定,公門中人,禁止鬥毆,違者杖打二十!”
楊昭不緊不慢的說著,一副腐儒的姿態。
“楊昭,大玄律例,海某比你懂,公門中人,禁止鬥毆,卻可較量武技,只要有十名以上同僚在場,便不做私鬥論
如今,你們清河縣捕快有十二人,便是合理合法!”
“此言差矣!”
楊昭腦袋如撥浪鼓,一直搖著。
“海大人這個規定是有前提的,公門中人互相切磋,不能在酒後、不能在氣頭上、不能在夜間,怕的是控制不住情緒
造成後果,於百姓當中,也是影響極壞!所以,楊昭跟海大人這場比拼,必須是在白天,還是楊昭值班時間
另,清河縣男兒,做事光明磊落,跟人決鬥的,豈能會選在夜晚,鬼鬼祟祟的,楊昭讀過聖賢書,不當陰暗小人!
況且,九名犯人是要犯,關在哪裡,也只有武捕頭和楊某知道,而鑰匙嘛……我們一人一把,要一起才能開啟!”
楊昭的話合情、合理、合法!
也暗含了威脅,即便你海傑要硬來,也找不到犯人,除非是武二、楊昭心甘情願的帶你去找。
海傑一聲冷笑,心如電閃。
“楊昭不過是想拖延時間,即便給你拖延一個晚上,也是無濟於事!”
“既然你如此,倒不如來個將計就計,順道震懾清河縣百姓!”
“如此一來,將來的事情……”
海傑想到這裡,心中得意。
“楊昭,你說得很對,男人之間的決鬥,就要光明磊落!你是君子,海某也非小人!
這樣,既然要光明正大,那麼,我們就在白天的時候,於清河縣觀音廟前空地,來一場男人之間的較量
你可敢?”
“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啪!啪!啪!
海傑、楊昭三擊掌!
海傑倒是爽快,與楊昭擊掌後,看了武二一眼,笑了笑,便大步離去。
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