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張偉律師發揮超常,賠錢少了,刑期頂格!(第1/3 頁)
張偉繼續說道,誠然李宏偉開車確實撞倒了楊錦榮,不過也沒有造成太大創傷,按一般情況來說都是要賠償些許費用的。
此時這麼說,也只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能減多少是多少,死馬當活馬醫了。
原告被告辯護之後,法官還是宣佈進行了舉證質證環節。
楊錦榮出示了腳踏車的發票等等證據時,張偉還神色淡然。
然而當拿出直播錄影之時,張偉神色開始嚴肅起來。
他知道在事件發生時,有錄影記錄,但本來以為只是路人隨便錄的,片段不夠完整,結果現在才知道居然是整個直播畫面。
看著上面直播放完,張偉臉色已經更加不好。
畫面中李宏偉暴躁異常,而楊錦榮只是剛剛站起,就已經看到腳踏車被砸。
張偉和李宏偉溝通時,和李宏偉所說的完全對不上。
“壞了!”
張偉心寒,因為這件案件準備時間太少,所以他聽信了李宏偉片面之詞。
現在在面對這份證據,他知道最後自己的訴求可能也會被法官拒絕的。
果然隨著一系列舉證之後,法官最後的宣判也出來了。
“經過魔都經央區第三人民法院法院三號庭,庭審一致決定:
被告李宏偉紅綠燈右轉不禮讓行人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據相關規定,判處扣除駕駛證三分,罰款兩百!
被告李宏偉行為構成惡意損壞他人財產罪,毀壞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影響惡劣,事後對於自身行為不能有正確認知。
被告李宏偉雖然只是造成了原告腳踏車的損失,但其行為影響惡劣,且對原告精神方面留下陰影傷害。
審判考量決定判處被告賠償腳踏車損失,並在刑期範圍內頂格處罰!
綜述,決定判處賠償原告楊錦榮三千五百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以上判決,自審理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法官宣判結束,李宏偉陷入一片呆滯。
法官宣判的聲音彷彿形成迴響,在他耳旁縈繞著。
“賠償三千五百萬!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判處……”
相較於鉅額賠償和七年有期徒刑,違反交通安全法扣除的三分和兩百塊錢完全可有可無……
等李宏偉回過神來,法庭審判團已經走的七七八八。
他僵硬的轉過脖子,盯著坐在一旁淡然自若的張偉:“為什麼?為什麼我要被判七年,你說過會幫我的,你說過會幫我的呀!”
李宏偉死死盯著張偉,他不理解,自己明明已經請了律師,為什麼還要被頂格處罰。
咚,咚咚。
張偉整理著手上的資料,放在桌上輕敲兩下對齊,慢慢悠悠開口道:“我已經盡力了,從你撞到楊錦榮的時候,你就需要進行相應賠償了。
隨後更是瘋狂打砸著腳踏車,在精神心理方面,楊錦榮也完全可以要你賠償。我已經爭取到讓你只賠償腳踏車,沒有再多掏一分錢,至於刑期頂格處罰。
我是想幫你,但是你卻瞞著我,沒有將事情原由真相說出。
我如果早知道是你先情緒激動,是你一直在挑事動手,就不會用剛才的辯詞了,說不定你還能少判幾年……”
“反正我不管,是你說可以幫我!”
李宏偉被回懟,難以反駁,梗著脖子胡攪蠻纏道。
“你就是沒有盡到你的委託任務,你就是想從我這裡再分一筆錢是吧,我告訴你官司打成這樣,你一分錢都別想從我這裡拿走!”
李宏偉神色猙獰威脅。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