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徐陽的秘密文件(1)(第1/4 頁)
殺人犯也會寫回憶錄嗎?
我不知道。
如果有,那應該算是犯罪的自白書,一旦日後被人發現,無疑將變成對自己極其不利的證據,會被警方拿捏得死死的,搬到法庭上去。
這是段馳告訴我的。我恨他,但同時也相信在這一點上他說得沒錯。確實,大多數殺人犯都不會做這麼愚蠢的事。
但我很想寫。
自某個未知的時間節點開始,我已經不在乎被發現了。我知道的,在內心深處,我甚至幾近飢渴地希望有個人能願意來與我分享下面的故事,朋友也好,陌生人也罷。這些年,我始終太孤獨了,孤獨到習慣了躲在黑屋子裡自言自語、習慣了貼身照顧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失智老人、習慣了無數次路過家門而不入、習慣了不與任何一個往昔的親人取得聯絡(他們都以為我已經死了)、也習慣了不再與任何人建立任何新的長久關係。
而我的另一個朋友,和我情形很像,她卻似乎更能輕鬆適應這種偷天換日的卑劣活法,她甚至在這十年裡出國讀了個研究生,並無數次偷窺她想偷窺的人、營造出一個虛擬的愛情幻境、從容設計出一套令幻境成真的嶄新犯罪計劃。
當然,她偷來給自己用的名字不是別人的,是她親姐姐的,不管究竟是何種動機,好歹有著不可磨滅的血緣關係。難怪她更能適應。這十年來,她以她姐姐的名義活著。
只有我最孤獨。
以一個陌生人的身份苟延殘喘,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中維持假性社會尊嚴,從十年前那場殺戮開始,直到現在,我活得像一個無憑無據的影子。不,我甚至與自己的影子都不熟。
於是我決定在鍵盤上敲出這篇回憶錄。
如果你感興趣,下面是我的故事,我願意講給你聽。
但可惜的是,等你看到這個故事,我必然已經死了。我也許會被段馳殺死,也許是被成哥抓住然後被法律殺死,也許是英勇決然地自我了斷。具體的過程和方式無法預判,但結局是篤定的——我不會有任何一秒的所謂“高光時刻”,我會以最孤獨冰冷的模樣離開這個世界,沒有姓名,沒有影子。像她一樣。
這是我應得的懲罰。
是的,我是個殺人犯。
我殺過一個人。
那是我這輩子唯一愛過的女人。
——
讀小學時我就認識她了,大概五六年級。但那時並不常見到,她並不住在我們的別墅區,只會在節假日偶爾過來,搭公交。
我家住在東區,離那條由東向西的內部主幹道很近,某幾個節假日下午,為了逃避寫作業和課外特長班,我會假裝肚子疼,趴在二樓陽臺上偷偷吃垃圾食品、或者與我的狗玩,當我從陽臺向下眺望,就能看到她。
毫無疑問,她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乾淨纖瘦,扎著細軟馬尾,腿又白又直,看起來和我年紀差不多,也可能比我大一點,但氣質與眾不同。我說不清不同在哪裡。某一個端午假期、接下來的暑假、和再下一個十一國慶假期,她都來。她會在東區外面的公交站下車,走得很慢,最初幾次還會中途停下四處張望尋找路標,蔥白手指侷促地攥緊書包帶。
但每次的方向都是一致的,她最終總是會從東區入口沿主幹道一路向西區走去,消失在茂盛樹蔭後方。
所以我猜測她應該是別墅區裡某一戶人家的遠房親戚,是受邀過來探親的。
不過,我認為,邀請她來做客的那戶人家大概並不是真的歡迎她。我也不明白孩童時期的我為什麼會有這種認知。
大概是因為主人從不去接她,也從不提醒她其實西區門外也有公交站,如果在那裡下車,步行到西別墅區的距離明顯會近得多,又或者因為她永遠是獨自一個人走路,來去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