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第2/4 頁)
遙光在咖啡廳裡穿行時,整個人都散發著光,他今天已經沒有心情上班了,晚上快速地回到了老房子,路上還差點與外賣小哥撞上。他新增了責編的聯絡方式,很快,那邊給了答覆,確實想籤他的書。
“啊——”遙光幸福地倒在了床上,再猛地坐起來,簡直想感謝這位再生父母。
接著,他看到了接下來的資訊:千字八十買斷可以嗎?】
遙光:“……”
這是他經常在論壇上看到的內容,作者們經常扎堆吐槽自己像碼字民工,網文千字二十、三十、四十的買斷,意為書商買走了所有的版權,包括出版、電子連載,按千字計算稿酬。
遙光算了一下,自己的處女作有十三萬字,一萬零四百元。
他一時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那邊一直顯示“正在輸入”,但最後還是停下了,等待他的回覆。
他不太會講價,沉默片刻,翻了翻自己的稿子,打了幾行字又反覆刪掉,無非是“這也太少了吧”“不能按實際上的版稅付嗎”抑或“你們家都這麼便宜?”。
那邊也許看到了他正在輸入,於是連續發來了幾條訊息,大意是我們將在雜誌上先連載你的小說,有讀者喜歡,才會出一本單行本,現在雜誌生存很艱難,你可以打聽,給不了多少錢,都是公司貼錢養著……接著又告訴遙光,雜誌還是有銷量的,作為新人作者,可以替你宣傳,何況你也不會只寫一本書是不是?反響好的話,下一本可以繼續合作,稿費也會漲。
遙光沒有再回復,好心情一掃而空,側身躺下。
一萬零四百,這就是他的所得。
但他實在太需要錢了,梁訣要結婚,自己得給好兄弟包個紅包……他為了這個故事,每天晚上寫到凌晨兩三點,還經常通宵寫作。這本書寫了將近一個月,換取一萬出頭的報酬……這麼說來,寫書還是可以養活自己的?
遙光輾轉反側,不得不承認那位編輯說得對,他會繼續寫,而這個故事有書商願意要,就證明了他可以依靠寫作來掙錢。
第二天早上,他在咖啡廳裡打工的薪水到賬了,四千三。
他於是下了決定,答應了責編。
然而這件事沒有結束,後續還增添了一些麻煩,並不僅限於稿酬。在籤合同時,他發現上面有一個條款:允許編輯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改動,包括人物關係、世界設定等內容。】
這條款他無法接受,於是與責編僵持了一段時間。
最後那邊作出讓步,要求他自行修改,但要根據編輯們的意見。這點遙光是允許的,他簽下了合同,開始改稿,編輯也給他提了不少意見。
緊接著,雙方開始吵架,吵得遙光bpd又犯了,只想從視窗跳出去,編輯還要求改動“祭司”與“先知”的性別,於是這個故事就變成了一男兩女的三角戀情。
遙光脫口而出:“那就撤回稿子吧。”
怎麼撤回?合同都簽了,違約要賠三倍的違約金,也即三萬多。遙光簡直要氣瘋了,他萬萬沒想到,投稿的結局居然是這樣的。
這個過程再一次堅定了他要寫長文發在網路上的決心,再也不在雜誌上連載了,他恨死了責編,但責編也沒有辦法,她面對的是讀者們,她反覆地安撫遙光,什麼手段都用上了,還給他郵寄了零食。
最後,遙光強忍著痛苦,把故事改得面目全非,結束了這糟糕透頂的一切。
對方打錢倒是很爽快,他收到了代扣稅款後的九千元。
就這樣,他把自己的第一本書,用這樣的方式賣掉了。
現在他只想忘了這件事,也不會再把修改後的內容給任何人看,包括他最好的朋友梁訣。
改稿的過程讓他難受了好幾天,關鍵還沒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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