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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些錢真的匯到我的帳戶裡的時候,我甚至有些心神恍惚。就這麼一個電話,一個下午的時間我從一個身無分文的窮光蛋變成了百萬富翁。這簡直匪夷所思到極點。
&ldo;我不知道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物,居然連面都不見,只憑一個電話就能調動這麼多的錢。
我曾笑著問他:難道就不怕我突然捲了錢跑掉嗎?誰知對方卻只是嘿嘿冷笑,並不答話。想必有很多招術來預防這種情況的發生。
&ldo;既然是合作,自然要有些合同、協議之類的憑據。第二天我便收到了一份快遞,裡面是厚厚的一疊合同文字。我看了一遍,都是些保密條款之類的東西,錢款金額、交付日期也都絲毫不差,我便簽了名字,照著發件的地址反寄回去。
&ldo;雖然看他們合作之意甚為誠懇,但防人之心不可無,簽訂那合同之前我便另行影印了一份裝在一個檔案袋中以備不測。我想對方想必也知道我會留下備份,為了避免對方將手裡的證據盜走,我就找了個隱秘的地方藏起來。&rdo;
於朗聽到這裡的時候自然知道薛沐所說的隱秘地方就是那塊地板的下面。想想當時若不是自己陰差陽錯地碰掉那本厚書使其恰好砸在那塊地板上,想必再如何機變百出的人也找不到。
轉念一想,自己即使找到了又能如何呢?還不是被潘明那廝奪去了。這樣說來,倒不如當時沒找到的好。這樣今時聽到薛沐的提醒便能保住這重要的證據。於朗心中盤算著,cd依然播放著。
&ldo;隨後我便按照對方的要求構思了一個故事,然後將故事大綱發給對方審閱。很快對方便告訴我他們對這個故事大綱很滿意,我只需照著故事大綱寫就可以。不過要保證每日都要寫完一定字數的內容,寫完後無論多晚都要發到對方指定的一個郵箱中。根據對方的要求,我要將這個故事設定得既複雜又龐大,而且所有一切都力求真實詳盡,目的就是讓讀者讀起來有代入感,覺得雖然是故事但卻真實可信,更進一步將故事和現實混淆,令其覺得閱讀的並非故事而是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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