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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聽得一愣一愣的,心道這傢伙真不是一般的老實,也不是一般的二,但她又不好意思打斷他,只能耐心的聽著。約莫說了十分鐘,絡腮鬍子才講到他十五歲,趙弘智遭不住了,低聲喝止道,“閔道友,沒必要說那麼仔細的。你只需直接告訴白道友你是暫居淮山城的水陽山人就行了。”
“咦,不用都說嗎?”絡腮鬍子撓了撓頭,“俺爹說救命之恩當湧泉相報,俺還以為恩人問話應該說得細緻點兒呢。”
白蘇好奇的問,“道兄這輩子還是第一次被人救嗎?”
絡腮鬍子表情一僵,尷尬的嘿然笑道,“救是被救過好多次了,不過都是被俺爹救,被其他人救,確實是第一次。”
白蘇爽朗一笑,“那我還真是很榮幸呢。”
絡腮鬍子兩隻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白蘇手裡的半隻熊掌,咕嘟吞了一口口水,由衷的讚歎道,“俺也很榮幸。”
撲哧……
白蘇忍不住又笑了。
穿越前她曾在網路上見過一句很極端的話——認識的人越多,就越喜歡狗。
這句話的隱涵意思是說,人太狡猾了,所以與人相處很累,還不如與狗作伴,起碼對方會向你付出絕對的忠誠。
而在白蘇生活的環境中,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高智商人才,雖然她不需要怎麼提防他人來暗算她,但她確實覺得與那些精英交往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相較之下,這個絡腮鬍子淳樸憨厚,單純的好似沒有任何心機。和他說話,時時都能找到讓人會心微笑的樂趣。
“道兄貴姓?”白蘇又問。
“俺叫閔敦仁。”絡腮鬍子嘿然點頭,躺在地上向白蘇抱拳打了個稽首。
“閔道兄,吃飯咯!”白蘇眉毛一揚,向誘惑寵物一般誘惑著他。
閔敦仁摩拳擦掌,大喜道,“好啊,好啊。大妹子,你也吃,我們一起吃!”
就在白蘇與絡腮鬍子交流的時候,趙弘智一直在暗暗觀察著白蘇,在他眼裡,白蘇是一個相貌清秀,留著齊耳短髮的年輕女孩兒,面板白皙,身體單薄纖細,穿著一身奇怪的衣服,用著一些奇怪的器具,修為連煉氣一層都還不到,弱得幾乎等於沒有。
這樣的一個人,正常情況下是絕對不可能出現在這種處處遍佈著妖獸的荒山之中的,即使出現,也應該很快被吃掉才對。
但白蘇不僅活下來了,甚至還救了他和同伴的命。
驀然,趙弘智目光一凝,他早在醒來的第一時間就透過漂浮在空氣中的腥臊之味猜到了這裡是風刃鶴羽虎的巢穴,也就是說,自己還在被鐵荊熊打昏的那個山谷之中。
鐵荊熊是風刃鶴羽虎的伴生妖獸,在隔壁的山谷中,一共居住著三頭鐵荊熊。之前拋下他的那支修士小隊是絕對沒有能力一氣滅殺三頭鐵荊熊的,難道它們都是死於眼前這個女孩兒之手?
想到這裡,趙弘智目光復雜的再次偷看了已經拿著熊掌與閔敦仁大快朵熙的白蘇一眼,這時閔敦仁剛剛從他的儲物袋中取出一瓶劣酒,要和恩人痛飲幾杯。
見到閔敦仁無中生有般從儲物袋裡變出了東西,白蘇似乎非常驚訝,顯然從未見過此種寶具。
趙弘智眉頭微蹙,心中訝異莫名。
一個連儲物袋都不認識的女孩兒,這在修道界中幾乎是無法想象的事情。但是從她的口音分辨,似乎又比較接近修道大都市天都城的人。
天都城的人怎麼可能不認識儲物袋?
趙弘智對白蘇的好奇越來越濃了,他趁著二人交談的間隙,不動聲色的問道,“請問白道友又是哪裡人呢?”
“我麼?”白蘇仰脖灌了一口烈酒,感受著那火辣辣的熱流順著喉嚨滑入腹中,她感慨的道,“我是一個被遺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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