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大紅如血,一葫蘆鬼(第1/2 頁)
白荒落看著滿眼崇拜神色的兩人,哼了一聲,撇嘴說道:“也就是你們兩個沒見過什麼世面的,這才被陳長安那小子唬住了。修行九境,他撐死了不過是剛剛摸到中三品門檻罷了,離無敵世間的神仙境界還差了十萬八千里。那日他斬殺百騎身受反噬,要不是我出手,他小命都得丟掉半條,還說什麼長生無敵,簡直是要讓人笑掉大牙。”
王洛初放下手中書卷,再度示威似地晃了晃腰間錢袋,問道:“爺爺,你說陳公子,到底是不是世間最厲害的?”
被捏住命脈的白荒落一身氣勢矮去半頭,他目光落在那隻錢袋子上,囁嚅半天,最終恨恨地抿了口老酒,沒去跟小麻雀硬抗到底,昧著良心,沒好氣道:“是是是,你家陳公子最是了不起了,是人間全無敵,天下第一等。”
王洛初頓時喜笑顏開。
白荒落說了兩句,瞥了眼縮在一旁角落偷笑的蕭搖光,捨不得打罵王洛初的他,一腳將小石頭踹翻在地,罵罵咧咧道:“你個笨石頭在那笑什麼,不爭氣的東西,趕緊出去趕車,見著你就心煩。自己喜歡的人都要跟別人跑了,還在旁邊沒事人一樣的,活該你命宮搖光,一生孤苦!”
蕭搖光對這讖語無動於衷,訥訥地哦了聲,收起手中那本基礎道卷,偷偷對王洛初使了個眼色,起身去車外趕車去了。
前些日子跟在袖遮諜子旁邊,他早學會了馭馬駕車,比起那些經驗豐富的馬伕,駕車技術也不遑多讓。
清晨的官道行人寥寥。
蕭搖光一邊趕著馬車,一邊恍惚出神。
方才爺爺跟小麻雀說了那麼多,他腦海裡不自覺想起,當初在齊州時,陳長安為了小麻雀當街殺穿百騎,在大瑤湖旁立衣冠冢的絕世風采。
想著想著,少年微微捏緊手裡韁繩。
餘慶樓的掌櫃,教他讀書識字的齊哥哥,朝夕相處的爺爺,都看出他的小心思,也都說過,年少的時候無論喜歡誰,最好都要講出來,免得以後老了後悔。
這些年,他跟小麻雀在一起,不知從何時起,滿心眼裡都是她。他沒有什麼家世背景,腦子不聰明,嘴巴也笨,說不來什麼好聽的話。以前齊哥哥講書上那些詩詞時,他曾聽過一句,覺著挺好:同居長幹裡,兩小無嫌猜。
齊哥哥說世間最好,不過竹馬青梅,兩小無猜。
他覺著自己與小麻雀大抵如此。
很小的時候就在一起,一直想著以後長大了,也要繼續守著她。即使這些時日以來,小麻雀的眼裡只有驚才絕豔的陳公子,他也不覺得心酸。他這輩子大概只有這麼點出息了,能這樣陪在小麻雀的身邊,就是好的。
蕭搖光知曉命宮搖光是什麼意思,陳長安曾說過,只要他願意,將來總能成為不世名將。
可他最大的野望,不是錦衣玉食封將拜相,而是有一天,身邊的小姑娘也能喜歡自己。
只是這種念頭他不敢表露半分,怕被罵成不知天高地厚的癩蛤蟆,惹人生厭。
他如今最想做的,就是能夠修行變強,等五年以後,他也能破騎數百,替洛初報王家大仇,以祭亡靈。
可惜修行這回事,從來都不是心念所想,就能事事順意的。這些天,他苦苦揣摩基礎道法,努力觀想打坐修行,到底是資質愚鈍,體內並未積攢出多少靈力,至今連覺靈境界都算不上。
少年想著心思,微微出神。
迎面一個身背紅色巨葫的道士,正慢步走過來。
蕭搖光原本正想著心思,此刻卻偏過頭來,看了對方一眼。
入目的是個年輕道士,許是趕了許久的路,風塵僕僕。他穿著一身玄青色的道袍,此時已破碎不少,髮髻以一根赤色小劍別住,原本整個人應顯落魄,卻因著那張俊朗的眉目,生出幾分出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