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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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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說固定地址也有,你就寫聖水觀,聖水觀的華太乙。我說聽這名字怎麼像個老道。

“就是聖水觀的道士。怎麼樣,這個地址可靠吧?”

“那當然,”我說,“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再可靠不過了。”

此後我又去卸過幾次船,依然是每次掙一麻袋土豆。我把掙來的土豆賣掉,除了買一點生活必需品,剩下的錢都攢下來。每次卸船回來,都要被程天佩奚落一頓,小傢伙近來手頭挺闊綽,動輒買回各種好東西,擺在沙灘上像開宴會似的。按他的說法,我只要把飯做好就行了,至於去滿洲里的路費,他會給我“考慮”,因為那點路費也就是一頓飯錢。我吃著他買回來的好東西,理直氣壯反駁說勞動掙來的錢才幹淨。他說你的錢乾淨嗎?怎麼聞起來有一股土腥味兒。他甚至還透露出有“收下”我的意思,想讓我幫他“到北面跑一跑”,條件是往後不許再犯酸,必須聽他的,因為他不希望“手下的人”對他說三道四。據他看來,我能把“大傻瓜”(指搶他東西的那個流浪漢)摔趴下,說明我還有點用處。小傢伙口氣挺大,他總這麼居高臨下跟我說話,把我弄得很沒有面子。

有一天晚上我卸船回來,發現程天佩舉動挺反常的,他對我特別客氣,吃飯的時候他說你就像我的親兄弟一樣,我說有什麼話你就直說吧,是不是又讓人欺負了?他盛了一碗麵糊糊端給我:“我真捨不得你走。”

“我不走,”我說“起碼最近還走不了。”

“你得離開幾天。”他開啟一個油紙包擺在沙灘上,“這是現買的醬肉,滿記滷味店的,有二十多種調料,你看這顏色。”他夾起一塊肉放到我碗裡。

“顏色是不錯,”我把碗蹾在沙灘上,“可是我得弄明白,你又要搞什麼鬼把戲!”

“你什麼也別問,”他又擺出主人的架勢,“吃完飯你就走,到街裡找一家好旅店,店錢我出。”他塞給我幾張紙幣,“順便洗洗澡,頭髮也該剪了,上旅店找個鏡子照一照,看看你都什麼樣了!”

我覺得有必要跟他好好談一談了。我得承認,小傢伙有些來頭,也挺精明,但那只是孩子氣的小聰明,限於年齡,他只能是個被利用的角色。在他看似秘密的勾當背後,其實有很多漏洞,一旦秘密洩露,很難想象那些利用他的人會怎麼處置他。儘管我沒有多少把握能說服他,可我還是想試一試,把他從是非之地中拉出來。我問是不是又有船來了。他愣了一下,說你還知道什麼?我說別再幹了,這不是你能幹的事,他們是在利用你。他說他們離了我還玩不轉呢。我說如果是我的話,說什麼也不會讓一個小孩去幹這種事。他說你倒是大人了,可我怎麼覺得你混得還不如我。他顯然是不耐煩了,開始用近乎惡毒的語言攻擊我。小傢伙仗著他那一包醬肉,並沒把我放在眼裡,再這樣爭論下去是不會有什麼結果了。於是我也強硬起來,我說要是我不走呢?他說那你就待著吧,看一會兒有人來收拾你!

我相信他說得沒錯,從那天晚上的場面來看,暫時躲開是明智的,身在異鄉,我還沒愚蠢到自找麻煩的地步。我說那好,我就再聽你一回。我去船艙裡拎了提包出來,去收掛在外面的衛生衣。程天佩笑眯眯望著我說:“吃了飯再走唄。”

“我下館子去,”我說,“去街裡下館子。”

由於治服了我,他有些自鳴得意,慢悠悠說:“老李啊,我是為你好,過兩天你不是還回來嘛,我還等著聽你的狐狸精故事。”

“我聽你的,這就住店去,”我把衣服塞進提包裡,“可我得把你也捎上。”我攔腰把他夾起來就走。

程天佩沒提防這一手,他愣了一會兒,接著緩過勁來,在我胳肢窩下面拼命掙扎,像女人一樣抓撓我,罵出的話則不男不女的,什麼“倒邪黴的”,“鱉犢操的”,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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