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教寫作還是先慢跑吧(第1/2 頁)
人在清醒的時候總是記憶力更好一些,人在疲勞的時候也會很難分清現實和幻想。
回到家已經腦子一片空白的林然本想著倒頭就睡,卻發現一樓臥室還亮著燈,經過昏暗的客廳時,腳下被一個柔滑的東西絆住,不得已低頭看個究竟,卻發現一雙巨大的人眼正看著他。
什麼——鬼。
還沒來得及嚇到,林然很快想起這是於夏箱子裡的那隻人頭模型,哦不對,應該是假髮模特?
走到書櫥前,深夜的白布在昏暗的光線下顯得陌生而古怪,似乎被人動過一樣。
“然啊,總是藏著早晚也是會被發現的哦。”
外婆的深夜此時出現在耳邊,愈發叫人背後顫抖,雖算不上恐怖,可是這聲音究竟從何處而來呢?
林然不能開口,若是亮著燈的房間裡,那個古怪精靈的女孩沒有睡著,誰知道她會如何數落自己半夜不睡覺在客廳自言自語。
到時候,任何解釋都很無力。
況且此刻早已是體力不支,胸口微微發緊,睡眠的鐘擺敲擊著不甘心的靈魂,提醒他,必須要休息了,還提醒他,你的身體缺乏鍛鍊啊。
自覺體力不支,也懶得多想,林然跑回二樓,想著衝個澡倒頭就睡,忽又迷迷糊糊想到好像答應了晴朗教她寫作。
勸人協作天打雷劈,教人寫作自不量力。
這兩句話還真押韻,躺在床上身體十分疲勞,腦袋裡卻白的刺眼,刺眼到無法安然入睡。
於是輾轉反側想著到底要怎麼應付給晴朗上課這件事,一直到四點放才睡著,睡著後又是雜亂無章的夢境。
要是寫書的節奏能和夢一樣節奏鮮明,情感強烈就好了,一定能成為十分暢銷的作品,不論是幾千字篇幅的短篇還是洋洋灑灑幾十萬字的小說,如果都像夢一樣,至少意味著其中絕對沒有毫無必要存在的劇情。
夢,從來都是緊湊的,絕對不會出現無用的情節。
一覺睡到中午,飢腸轆轆卻缺乏食慾,下樓覓食,看到桌上有煮好的黑豆蓮子山藥粥,粥香且暖,林然吃了一碗,心下覺得欠了於夏什麼,一種類似於沒有付飯錢的尷尬。
磕磕碰碰寫了兩千多字,轉眼已經到了傍晚五點。
從衣櫃裡取出手機,微信上出現了一個新的群,方小明組織的新群,群裡只有三個人,前一晚在羅森討論寫作的事情看來真的發生過,絕對不是一場關於寫作的夢。
方小明不僅拉了群還私信林然表示自己喜歡晴朗,請林巨高抬貴手,成全了他。
林然敬方小明的勇氣,可是晴朗卻無心學習網文,分明是一種執念,因為曾經被編輯折磨,一份稿子改了十幾遍,最後一遍時已經心力交瘁,只是為了一絲只有自己能看到的希望,她修改了一遍又一遍,幾乎已經將一個故事改的面目全非,再也沒有了最初的模樣。
不論是劇情還是文筆,在漫長的一年時間裡,都可能發生改變,林然問自己是否能做到一年內反覆修改一份稿子多達十幾遍,不論問自己多少次,答案都是否定的,他應該做不到,有誰能做到呢?
究竟什麼樣的稿子會被要求修改十幾次,最後的結果還是拒稿。
分明是一次次按照編輯的意思在修改,幾乎為了討好而討好,為了按照編輯認為正確的方向在修改,為什麼最後還是拒稿?
沒錯,晴朗說起過拒稿的理由,說編輯最後的郵件中說了一些建議,而這份建議事實上是把稿子重新改回到最初修改後的樣子,晴朗也是因為這封郵件而對寫作有了奇奇怪怪的態度,想要找一個作家親手教授自己寫作,想要和作家聊天,在半夜攔住一個陌生人只為了讓他看看自己的小說。
想到那壓死一個未發芽的小作者的最後一根稻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