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第1/2 頁)
李季是顧而安表舅的兒子,也就是陳木隔壁家的孩子。
那年那天,陳木把顧而安的顏料弄混色之後便想著帶顧而安去市集買顏料,於是吃完早飯便拉著李季就一起去了,到了街市找了一大圈,終於發現一家賣顏料的店家。
陳木還記得顧而安選完顏料拿出銀行卡要刷卡的樣子,那時的他笑個半死。
最後拂了拂顧而安的手,陳木掏出零錢給了老闆。
一路上顧而安好像看什麼都很新奇…
棉花糖、糖葫蘆、炸米花、大辣片、
看著顧而安可憐的樣子,陳木實在沒有辦法,就各自都買了一份。
再往前走便遇上了後來讓孟林溪為顧而安擋了一刀的街頭小霸王馮梓。
「呦,這一個暑假不見,二位精神了不少。」
看到馮梓,陳木慌的把顧而安護在身後。
這馮梓是出了名的。
初中的時候都在渡城中學,陳木第一次打架就是因為李季跟馮梓在學校男廁因為一根煙的問題。
當時陳木趕到的時候,李季已經被馮梓捅了一刀,直接進了icu,然後在家整整躺了好幾個月才去上學,以後為了避免事端,見了馮梓都是繞道走。
「馮梓,我們今個有事,你有什麼事咱們改天再說。」
看著對面的馮梓和他身後殺馬特造型的幾個小嘍囉,陳木覺得他們並沒有勝算,何況身後還帶著個細皮嫩肉的顧而安。
只見馮梓眉頭微皺,晃了晃手:「我他媽的找事還分時間嗎。」
探了探頭,嘴角一扯:「呦,今個還多個小白臉呢。」
像是發現新大陸似的,馮梓的眼神一個勁的往顧而安的身上瞅,陳木很不喜歡這種感覺。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青少年群毆如果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除承擔刑事責任,受害人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你們都滿16周歲了…」
只聽顧而安一邊咬著手中的糖葫蘆,一邊衝著馮梓說著。
陳木還是第一次在打架現場聽到有人在普及刑法知識,他不是學畫畫的嗎,怎麼還懂刑法知識。
聽到這裡,馮梓抬起右手在空中轉了幾圈,眼睛緊閉,咂了咂嘴,一副我聽不懂的樣子,而後給身後的幾個小弟示意了一下眼神…
「各位可要三思而後行,都是人。」
在馮梓要動手的時候,顧而安冷聲響起。
眼眸卻直直的盯著眼前的糖葫蘆,反倒是馮梓看了一眼四周,街市上還是有不少人的。
慚了慚眸子,馮梓指著顧而安:「好小子,你給我等著。」
這便是孟林溪為顧而安擋了一刀的伏筆。
陳木深吸一口氣,聽著雨水打在自己的耳側,可自己的心卻是如此的平靜:「打電話,報警,按我說的做。」
而後陳木便被法官以誤殺罪審判入獄。
判刑十二年,但念在其正當防衛,救人在先,自首在後,酌情處理,減刑至六年。
那一年他二十歲…
那一年他費盡千辛萬苦與顧而安考進了同一所大學…
那一年他想把計算機系轉為醫學系…
那一年是他知道自己喜歡顧而安的第三年。
走出監獄的大門,陳木抬起手遮擋著照在他頭頂的陽光,刺眼的光芒讓他有些許的不適應,看看身後的北城監獄。
當年法官有問過他,是回到戶籍所在地執行禁刑還是留在北城,不知為何,陳木選擇了留在北城。
可即使這樣,在這六年裡,除了李季每年固定來過幾次,孟林溪來過一